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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非法电鱼,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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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12日晚8时许,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九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南沙区蕉门水道亭角大桥附近水域有人电鱼。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九队闻讯而动。

4月12日晚8时许,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九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南沙区蕉门水道亭角大桥附近水域有人电鱼。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九队闻讯而动,1艘执法船迅速解缆起航,在夜幕中驶向目标水域。

约22时50分许,执法船在蕉门水道梅山糖厂外水域发现1艘船只正在进行电鱼作业,执法船迅速靠近、喊话,要求电鱼船只停止作业,接受检查。执法人员迅速登船检查,发现该船未能提供相关船舶证书、属“三无”船,船体木质结构,看上去十分破旧,由1个发电球、1台电鱼机、1张电拖网和若干电缆组成的电鱼设备还有作业的余温,船上有一定数量的渔获物(河虾、杂鱼),2名电鱼人员对非法电鱼事实供认不讳。上述电鱼行为涉嫌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电鱼,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启动“两法衔接”,将2名涉嫌非法电鱼人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

据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2021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要求,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珠江内陆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广州辖区禁渔水域的划分采用虎门口、蕉门口、洪奇门口为界,其中虎门口以虎门大桥为界。

据了解,自禁渔期以来,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禁渔区、禁渔期内的违法捕捞行为,共立案4宗,暂扣“三无”船只3艘,较好地保护了辖区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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