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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 将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摘要: 昨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昨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通告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 号)有关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精神,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称,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东莞将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今年2月2日,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东莞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

具体措施包括

1。放宽八类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

2。优先解决非户籍人口存量问题,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

3。升级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实现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八类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放宽

1。农村学生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人口;

2。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后升学将户口迁入的人口;

3。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人口;

4。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5。新生代农民工;

6。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

7。技术工人;

8。留学归国人员。

备注:其中第1至第5类重点群体,属放宽限制群体,要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措施;第6至第8类重点群体,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群体,要坚决取消相关限制条件。

  继续做好人才入户工作

如今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我市的积分入户政策正式取消,并将实行“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近期,市人力资源局表示,接下来,按照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继续做好人才入户相关工作,为人才落户东莞提供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各类人才扎根东莞发展。

在人才入户方面,我市有条件准入类与企业自评人才两种渠道。据市人力资源局的统计,2012年-2017年8月,通过积分和人才入户方式入户东莞达13.792万人,其中条件准入类74758人,积分入户61360人,企业自评1802人。

由此可见,在我市,人才入户渠道在效率与效果已经超过了积分入户渠道。未来,我市的人才入户工作大有可为,空间很大,也将成为我市吸引各类人才入户的一大利器。

链接: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准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以上这些入户条件,

你达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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