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状告“套牌店”第一案:拼多多一审败诉 被判赔歌瑞尔15万
8 月 26 日,国内一家内衣品牌歌瑞尔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一份官方声明,其在微博上贴出一份判决书,称其与电商平台的纠纷,一审获胜,获赔 15 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认定,平台没有得到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在页面使用 “ 歌瑞尔品牌 ” 等误导字样,放任商户勾选 “ 品牌授权 ”、“ 入驻审核 ” 等内容,混淆、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及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法院一审判决,拼多多应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歌瑞尔赔偿 15 万元。
发现电商平台侵权 哥瑞尔起诉索赔 20 万元
据了解,广东时裳芭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时裳公司)合法拥有 “ 哥瑞尔 ” 及 “GAINREEL” 商标在内的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公司表示,其曾授权佛山一家服装公司入驻拼多多平台进行销售哥瑞尔品牌系列产品,但入驻关系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终止,并且办理完结所有的退店手续。
据一审判决文书,原告起诉称,其与拼多多无任何合作与品牌授权关系。2019 年 3 月,公司发现拼多多平台上出现了 “ 歌瑞尔品牌 ” 字样和相关产品,可平台上没有在产品页面上标注相关产品来自第三方商户,相关页面极容易让人误认为是原告的直营或授权店铺。
同年 7 月,原告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请对方删除、纠正相关信息,但拼多多却一直不予理会。到了 2019 年 7 月 24 日,时裳公司仍能看到相关的侵权页面信息,且显示 “ 全场品质保障 ”“ 优选品牌 ”“ 入驻审核 ” 等字样,该公司认为,这些信息让广大消费者相信该电商平台上的 “ 哥瑞尔 ” 品牌受到拼多多及品牌方的审查和监督,比一般的未授权的商家更具有可信度。
可时裳公司并没有出具相关的有效品牌授权书,这种假冒授权的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是一种引人误认为拼多多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为此时裳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0 万元。
被告辩称:“ 品牌授权 ” 是商家自行标注
对此,拼多多辩称,其平台商家对 “ 歌瑞尔 ” 字样使用,属于商标的指示性使用,属于商标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涉案商家使用的店铺名称和涉案商品的页面不会使人误以为是原告的直营或授权店铺。
同时,被告表示,店铺页面显示的 “ 品牌授权 ” 等字样是商家选择标注的,被告在事前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事后尽到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出具了销售情况说明,写明涉案商家的销售数量为 1412 件,销售金额为 92538.6 元。对此,被告称拼多多平台上相关网页标注的 “ 总售 10 万 +”,指的是全网多个电商平台(含拼多多及以外的第三方平台)的累计总销量,“ 已拼 ” 是指被告平台的销量。
法院:使用混淆字样误导消费者 赔偿 15 万元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拼多多平台的运营方,在原告或其授权方未入驻拼多多,与拼多多商户也没存在授权合作情况下,在平台 “ 哥瑞尔 ” 搜索结果页面设置、标注 “ 哥瑞尔品牌 ” 字样及在相关页面宣称 “ 品牌授权 ”“ 入驻审核 ” 等内容,混淆、误导相关公众,为平台获取更多竞争优势和交易机会,削弱、分散了原告应有的市场关注度和交易机会,有违公平、诚信原则,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被告辩称相关字样是商家自行勾选发布的说法,法院认为,平台一方面称 “ 品牌授权 ” 指入驻的商家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授权文件或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路,一方面却在不审核商家是否有品牌授权资料的情况下,放任商家勾选 “ 品牌授权 ”“ 入驻审核 ” 等内容,其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此,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于 8 月 6 日作出判决,拼多多需要向时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15 万元,并删除相关字眼。
在判决之后,哥瑞尔在其官方微博上写到,作为国内品牌商状告拼多多 “ 套牌店 ” 第一案,很高兴法院一审做出了保护品牌商合法权益的判决。
据悉,此案歌瑞尔诉由与品牌产品销售渠道相关,近年来,已有多个知名品牌与拼多多发生摩擦。近日特斯拉拒绝向通过拼多多 “ 万人团 ” 活动购买特斯拉的消费者交付产品,这一事件同样引起社会关注。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