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指南 佛山可进行办理

新浪广东
关注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今后持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这项服务措施将为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与福祉,让广大同胞共享祖国改革发展的新机遇新成果。
为最大程度方便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共设40个受理点(详见下,均设在户政窗口。由于9月1、2日恰逢星期六、日,我市公安机关各受理点将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居住在我市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目前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异地申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指南:
办理对象:在佛山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办理条件: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领取居住证。
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2]本人近期的《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4]半年以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6]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的,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7]以上所需证明材料中,(其中[1][2][3][4]为必选项;[4]如包含居住地住址信息的,则不需提供[5];[6]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照、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省内具有居住证照相资格的照相馆拍摄照片,领取《广东(佛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2、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办理(详见受理点地址),选择到受理点领取或邮寄领取。如需邮寄的请在窗口办理时告知工作人员。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3、公安机关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
4、选择邮寄领取的,将由邮政快递寄给本人(快递证件不提供指纹核验服务)。选择受理点领取的,本人凭《证件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注意事项:1、“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的统称。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是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2、“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持居住证应当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
(1)丧失港澳台居民身份的;
(2)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3)可能对国家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造成危害的;
(4)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被注销、收缴或者宣布作废的(正常换补发情形除外)。
4、对可疑的申请材料需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5、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暂不支持跨居住地辖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