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交警查处72宗酒驾 司机酒驾多因心存侥幸
摘要: 据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通报,截止到12月24日,我区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106宗,其中查获醉酒驾驶72宗,有效遏制了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饮酒后开车会发生什么?
事故、车毁、人伤亡……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仍有些人怀有侥幸心理,存在酒驾甚至是醉驾现象。
据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通报,截止到12月24日,我区共查处涉酒交通违法行为1106宗,其中查获醉酒驾驶72宗,有效遏制了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典型案例
—醉酒驾驶失控碰撞护墙4死1伤
今年3月,男子胡某等6人喝完啤酒后,胡某驾车失控碰撞桥边护墙,造成乘客受伤及车辆和道路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经对胡某的血液进行乙醇(酒精)定性定量检验发现,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2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对车辆性能进行检验及车速进行检测发现,事发时,该车车速为98.10km/h,该路段限速为60km/h,属于超速行驶。

为切实做好2017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惠阳交警大队开展集中夜查行动。在辖区的节庆活动场所、商业促销场所、宗教场所、事故易发路段、城区交通流量较大路段、设置了临时执勤点,重点查处酒驾、醉驾、假牌、套牌、闯红灯、乱用灯光等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316人,出动警车98辆次,设置临时执勤点10个,检查各类车辆388辆,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3宗。其中查处酒驾15宗、毒驾1宗、摩托车(含电动车)违法77宗、查扣车辆64辆。
深入分析
—司机“顶风酒驾”多因心存侥幸
从我区近年来开展的多次打击行动查处情况看,由于实施醉驾入刑,加上交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打击力度,在社会已形成较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许多酒后驾驶的司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他们中有的认为不会碰巧就查到自己,有的认为不到上班时间交警就不会查,还有的认为喝了点酒错时走或者绕小路走就没事。当然,还有极少数的一些人,还没意识到“醉驾入刑”的严重后果。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等代驾,代驾来得慢,或者不满意代驾,干脆自己开车走。
今后,惠阳警方会继续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犯罪行为,以高压态势将酒驾查处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加大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探索创新更贴地气的宣传方式,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广大驾驶人的共识,自觉拒绝酒驾,减少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