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全市国地税完成合并!现有发票年内可放心用
7月20日上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安排部署,在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组织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大亚湾、仲恺7个县(区)税务部门同步举行新税务局挂牌仪式。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驻各县区局督导组分别出席了有关县区新税务局挂牌仪式。惠州市县区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挂牌,这标志着“国税局、地税局”正式成为历史,我市税务机构开始以崭新面貌对外履行征管服务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杨荣华指出,县区级税务新机构正式挂牌成立,是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主攻战--新税务机构挂牌的关键一步。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曾小彦表示,随着惠州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我市将逐步构建起更加优化更加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据悉,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新机构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全市53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
据悉,目前全市53个办税服务厅已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电子办税渠道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 实现“主税附加税费一次办”,持续提升“一厅通办”水平、不断优化“一网通办”和“一键咨询”体验。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机关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挂牌前已监制的发票年内可放心用
曾小彦表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废、改”之后,原国税、地税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
曾小彦介绍,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停止使用;新机构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电子印章、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编辑:陈薇
通讯员:瑞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