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惠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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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上发布《2020年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悉,2019年惠州城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空气质量稳定优良;主要湖库水质均达到功能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稳定优良;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生态环境保护还需久久为功。今年以来,惠州协同发力,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坚决打好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的决心,为惠州描绘天蓝水清地绿的画卷。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显示,2019年,惠州市水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饮用水源方面,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同比2018年,水质保持稳定。
同时,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77.8%,达到考核要求;其中,原5个不达标的断面中淡水河、淡澳河均值达到Ⅴ类,沙河、吉隆河和潼湖水水质变好,均值达到Ⅲ类,均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与2018年相比,淡澳河、吉隆河水质持平,其余3条河流(淡水河、沙河、潼湖水)水质好转;柏岗河总磷超标,水质下降;淡水河紫溪水年均值未达到考核要求。
据悉,2019年14个主要湖库水质均达到功能目标要求,与2018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稳定优良,达到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
空气六项污染物指标达国家二级标准
今年1-12月,环境空气优良率95.3%,六项指标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综合指数3.32。1-11月在168个全国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2,珠三角排名第2。
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2019年,全市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未发生过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据了解,2019年其他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时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将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协同应用于生态环境监管。
扎实推进治污工作 派发《问题交办单》274份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惠州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采取超常规统筹、超常规督导、超常规问责等一系列措施,加大统筹力度、问责力度、督导力度,把污染防治特别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全局性、战略性重要工作。惠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严格对照《水十条》工作方案、广东省一号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强检查督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责任。惠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部专门成立7个污染攻坚战下沉督导组,从3月底起每月下沉督导10天以上,每周召开下沉督导研判会,共向各县区发出问题交办单274份,落实每月通报、报告和公开制度,强力推动各县区自觉落实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在强化奖惩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方面,惠州出台了环保责任考核奖惩办法,极大改变了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被动局面,迅速加快了各项治污工程的建设进度。另一方面,优化了考核体系,修改完善《惠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建立了更科学更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将惠州市的环境短板“水环境质量”的指标比重从17%提高到35%,将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作为约束性指标,进一步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惠州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一定进展: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5个国、省考断面14个达标,淡水河、沙河、淡澳河、吉隆河、潼湖水氨氮浓度分别比2019年同期下降50.5%、43.8%、59.3%、38.4%和25.7%;土壤与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正在按计划推进74个行业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完成82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
同时,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通报10起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惠州市星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案,惠州市环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规避监管案、罗马酒吧按日连续处罚案、惠州市能发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等。从土质、噪声、水质等方面监测,披露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多方着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守护惠州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