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检法两长先后到律协调研,均为历史首次

新浪广东
关注“十四五”开局之年,检法“两长”先后赴律协调研,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斯、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宇“不约而同”先后带队来到惠州市律师协会走访、座谈、调研,加强法院、检察院与律师之间的有效沟通,有助于深层次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助力惠州法治建设。
陈斯带队调研座谈,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2021年1月21日下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带队,包括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兢、市中院民一庭、刑一庭和研究室负责人在内的市中院调研组一行到市律协走访交流,召开座谈会交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并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潘如新,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谢峰及包括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杨择郡在内的12名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县区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市中院调研组悉心听取了律师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代表对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在陈斯院长的带领下,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提升服务,给律师执业提供了不少便利。
律师代表就如何建立长效畅通的法官、律师沟通平台,加强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的交流;建立智慧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刻录光盘、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提高办案效率;加快案件移送时间,判决结果及时送达;提高法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注重办案质量;推进大亚湾法院及城区法院新办公楼的启用,协调看守所开庭的场所、改善法律职业共同体执业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议。

陈斯院长感谢各位律师发表的宝贵意见并总结为两点:一是如何在办案过程中为律师提供便利;二是如何让法院的工作做得更好。陈斯院长表明此行的目的是希望提升司法服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法官和律师“清”、“亲”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惠州法治水平。陈斯院长表明:此行的目的是希望提升司法服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法官和律师“清”、“亲”的关系,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惠州法治水平。
杨宇带队到市律协走访座谈,构建和谐检律关系
1月27日上午,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星,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何林,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桂瑜等一行5人到市律师协会,就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和谐检律关系,深层次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展开座谈。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潘如新,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谢峰以及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杨择郡,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韵冰、周涌、李天湖等9位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2020年度两级检察机关工作汇报片。律师代表对市检察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建立长效畅通的检律工作沟通平台、逐步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建立业务探讨机制、研究认罪认罚措施的具体操作指引、细化联络人制度、推动青年律师适度参与公益诉讼等方面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加强工作对接,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进一步构建和谐检律关系。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提示》(下称《提示》),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与司法厅(局)、律师协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合力促进新时代检律良性协作互动。其实,此前惠州检律不少协作互动,例如2020年12月10日,惠州市检察院与市律协举行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协作配合签约仪式暨座谈会,会议签订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 惠州市律师协会 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杨宇检察长赞扬我市律师是有情怀、有专业素养、有社会担当的团体,并指出:一是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检察官和律师目标是一致的,是通过律师与检察官两方的互相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根据律师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建立良性检律关系;三是在刑事案件中研究如何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配合,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四是进一步落实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让双方在互相交流中得到提高和促进。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先后带队来到市律协走访、座谈、调研,均为市律协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为“十四五”开局之年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开了好头。
据悉,市律协成立于1993年,经过近28年的发展,律师事务所已超110家、律师人数1600余人,近年来先后获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惠州市民政局5A级社会团体”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