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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男子酒驾且无证驾驶汽车被交警查获

摘要: 交警潮南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国道324线司马浦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

51岁的邵某甫是江西一货车的车主,车也雇有司机,但他却因为无证开车、酒驾被查处了……

4月2日下午,交警潮南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国道324线司马浦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

17时许,民警在检查一辆悬挂号牌为赣CL**03重型仓栅式货车(营运机动车)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邵某甫神情有点慌张,不敢面对询问,也无法出示有效证件,似乎在逃避着什么。

但邵某甫的满身酒气让民警心中有数。

民警一查,邵某甫虽是这辆货车的车主,但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当天在物流公司喝了点酒后,以为距离不远没事,便驾车去接司机来载货,没想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了。

经吹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0毫升,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邵某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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