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佛山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收费均下调
摘要: 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通知,7月1日起,对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根据新规,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收费均不同程度下调。目前,我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已执行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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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李护彬报道: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通知,7月1日起,对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根据新规,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收费均不同程度下调。目前,我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已执行新收费标准。
根据新收费标准,调整后,市民办理出入境证件中占比最高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其收费标准将由原来的每证100元降为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的标准,也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
同时,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也下调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降为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30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160元,长期(三年或以上)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240元。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也由每本200元降为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
此外,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也有所下调。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8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40元,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元降为8元。
值得注意的是,7月1日前已受理的出入境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