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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佛山市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和缴费已启动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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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起新增“i社保”手机APP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登录“i社保”手机APP即可进行2019年居民医保年度申报。

记者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佛人社〔2018〕285号)的相关规定,佛山市2019年度(2019年1-12月)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展。业务申报期为10月至11月,各区业务申报期和缴费期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略有不同。

五区业务申报时间

禅城区: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南海区:10月10日至11月16日

顺德区:10月10日至11月9日

高明区:10月10日至11月9日

三水区:10月8日至11月20日

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保人基本医保缴费标准:2019年度居民身份参保人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50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大中专院校普通学生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费550元/人,不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人缴费1833元/人。

新增“i社保”手机APP申报途径

今年起新增“i社保”手机APP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登录“i社保”手机APP即可进行2019年居民医保年度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员应参照各区指引参保,不能使用网申功能:以村(居)为单位缴费的居民按村(居)委指引;民政、残联核定的困难人员按民政、残联指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各区社保指引;大中专生(异地户籍)按所在院校指引。

佛山市社保局提醒,为确保2019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佛山市居民身份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18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避免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逾期未缴纳的,将影响参保人的基本医保待遇。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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