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养犬“主管部门”? 佛山明年即见分晓
广州日报
关注市民关心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目前已列入佛山市政府2019年度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上报市政府,明年上半年将有可能出台征求意见稿,“芯片管理”、流浪狗管理等内容将会列入其中!
在草地上遛狗的市民。
本报近日推出了“文明养犬”系列报道,而在昨日,佛山市法制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记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对于养犬主管部门的问题,市法制局表示可由市政府明确养犬的主管部门,同时该局还就执法难的问题提出建议。
立法进展:
或将“虹膜识别”纳入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法制局法规科科长陈泳槟介绍,从2018年3月开始,佛山市法制局就重启了养犬立法的调研工作。该局曾与公安、住建(城管)、农业、卫生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南京、徐州、杭州、广州、深圳、珠海学习调研养犬管理经验;并走访了禅城、南海、顺德三个区了解佛山养犬管理工作现状。
今年6月底,佛山市法制局起草了调研报告;8月初,市法制局组织调研组成员召开部门协调会,组织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2018年10月底,市法制局已将《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市政府2019年度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
陈泳槟表示,根据目前的初步计划,明年上半年应该能出台《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目前来说可以透露的是,大家关心的狗只“芯片管理”或者“虹膜识别”将会归入征求意见稿之中,今后如遭遇被狗咬、狗只遗失等情况,将可以快速识别其主人。另外,对于流浪狗的管理,也是立法的内容之一,比如可能会增加遗弃狗只的处罚内容,以及流浪狗的治疗、领养以及病死的流浪狗的无公害处理等。
数据调查:超五成市民认为养犬带来卫生和安全问题
在市法制局委托佛山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所做的调查中,针对“您对邻居养犬的态度”的问题,近六成(58.5%)没有养犬的市民对养犬表示理解,认为只要管理好就可以养;也有近四成(38.9%)没有养犬的市民对养犬持反对态度,认为不该养。另外,超过五成市民认为养犬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卫生和安全问题。
调查数据还显示,佛山有36.4%的市民表示正在养犬或者曾经养过犬,有9.1%的市民表示目前正在养犬。在养犬户中,有73.6%的家庭养了一只,16.8%的家庭养了2只,9.6%的家庭养了3只及以上,即佛山养犬户饲养犬只的平均数量为1.36只。由此可见,佛山目前的犬只数量约为29.2万只。
陈泳槟说,养犬管理涉及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社会公共秩序等,喜欢养犬和不喜欢养犬的群体同时存在同样庞大,涉及面广。经调查问卷摸底,了解到市民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是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其次是受到犬只惊吓、噪音干扰、气味影响、咬伤抓伤等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市容卫生和生活环境,也影响养犬人和非养犬人的和谐共处。
陈泳槟说,长远来看,还是要依靠政府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养犬人自身素质的提升。比如定期通过在小区、公园等遛犬集中区域悬挂、文明养犬公约、文明养犬进社区等形式,敦促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引导市民相互理解,构建和谐社会。
立法聚焦:谁将是养犬的“主管部门”?
目前佛山尚未出台专门规范相关制度,也未明确由哪个部门牵头主管,因此佛山的养犬管理工作仍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除了犬只免疫检疫为农业部门,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和狂犬病人诊治为卫生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较为清晰无争议外,其他问题仍处于无法可依、无部门管理的状态。
目前,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对于由哪个部门作为养犬主管部门,履行养犬登记、养犬行为日常监管、犬只留检场所管理、养犬执法等职责争议很大。
在其他已立法城市中,主管部门基本是公安与城管两者选其一。不过,陈泳槟说,公安、城管等主要的养犬管理部门本身已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责。就公安机关而言,警力配备已经难能满足维护日常治安管理等需要,更加难以承担养犬日常管理事务;而城管部门正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未来将承接更多部门的执法职能,也难以承接养犬日常管理事务。
佛山市法制局建议,参照省内外先进城市的做法,由市政府明确养犬的主管部门,并建立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养犬管理工作职责,分配任务。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城管、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齐抓共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深入宣传、文明执法、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陈泳槟透露,在明年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谁是养犬主管部门这个问题将会有一个初步的定论。
立法建议:如何才能避免“有法难依”?
陈泳槟表示,无论谁来当主管部门,取证难和执法力量不足仍是主要问题。比如说,不少地区在养犬条例中规定养犬人未立即清除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专门负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但在实践中,养犬人遛狗的时间不同、地点分散,执法者很难24小时都在监控,难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再比如,犬只数量庞大,有没有办理犬只登记、疫苗接种,犬只与养犬人关系如何认定,噪音扰民如何处置等行为的取证难度和取证成本都极大,难以一一查证。因此,即使通过地方立法,犬只管理工作也不一定就能收到良好的管理成效,还需要领导加强重视、保障人手经费、严格开展执法、加大宣传力度等。
佛山市法制局建议,首先财政上要给予充分支持,这样才能配备专职队伍和养犬管理执法车辆和执法工具、建设犬只留检场所、完善犬只免疫服务、开发养犬管理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整治活动等。此外,要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可以学习广州、南京等市的执法形式,开展针对性重点执法、联合执法。组织公安、城管等各方力量深入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依法严格查处违规养犬、遛犬等行为。
“把养犬管理纳入考核体系,才能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做到有奖有罚。”陈泳槟说。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