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营企业家大会昨召开 诚推“1+3”

广州日报
关注昨日上午,佛山市委、市政府召开佛山全市民营企业家大会。会上,正式发布了佛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政策体系。“1”指的是作为总纲的《佛山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下文简称《民营经济40条》),“3”分别指的是《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下文简称《降成本十条》)、《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文简称《金融十条》)及《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具体包括企业用能补贴、对企业股改上市给予资金扶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通济基金等举措。
《民营经济40条》 包括十点意见 扶持方向更广
《民营经济40条》共包括十点意见、40条具体内容。
首先,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其次要求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并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此外,还要健全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最后要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上几点也是整个“1+3”政策的核心。
在具体措施方面,《民营经济40条》的扶持方向更广。例如在准入措施方面,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领域。具体包括交通、水利、市政等公用事业以及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保障民间资本公平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限制和壁垒。
《降成本十条》:企业用电用气补贴不少于2亿元
《降成本十条》着力于降低企业的各项成本。这十条政策围绕解决企业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
其中有土地出让方式更加灵活。工业用地可按最长年限一次性出让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地价款。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可直接协议出让给原承租企业。
佛山还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每年企业用电用气补贴不少于2亿元,工业企业新增用电补贴从去年的每度6分钱提高到每度8分钱,使用管道天然气补贴从每立方米6分钱提高到1毛钱。每年新增2亿元,对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基本电费给予资金补贴。
此外,对于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佛山将全力保障用地。
《金融十条》:设立百亿元通济基金
会上,副市长谭萍对《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金融十条》)进行了解读。该项举措首先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最高奖励330万元,成功上市的最高奖励2350万元,上市后进行再融资的最少奖励50万元。
在债务发行方面,企业到资本市场发债,佛山市、区两级最高奖励220万元。鼓励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发展并投资本地民营企业,落户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投资佛山市企业3000万以上且满2年的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孵化小微企业且投资满2年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佛山还将帮助企业间接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日费率不超过0.15‰的“过桥”资金,资金使用时间从7个自然日延长到10个工作日。
此外,“金融十条”还要建立健全佛山特色的融资、担保体系,新设立1亿元融资租赁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买设备。此外,佛山市、区联动将共同设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的通济基金,缓解部分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因资本市场波动导致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问题。
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会上,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河清解读了《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送审稿)》。该意见坚持平等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重点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
同时在适用法律政策方面严格区分“六个界限”,强化精准思维,依法依规处置,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防止把一般违法违纪、工作失误甚至改革创新视为犯罪。
数据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佛山民营企业就业登记人数占佛山总就业登记人数比例超过六成,民营工业占佛山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七成(71.2%),对佛山的工业增长贡献率超八成(82.7%),民营企业约27万户,占企业总数的比重超九成。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