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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季度3571人受到党纪处分 其中厅官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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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22日从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获悉,2019年1至3月,广东有3571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厅级官员39人。

中新社广州4月22日电 (记者 索有为)记者22日从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获悉,2019年1至3月,广东有3571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厅级官员39人。

据了解,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在2019年一季度共接受信访举报2.6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万件,谈话函询1001件次,立案6274件,处分3891人(其中党纪处分3571人)。其中,处分厅级官员39人,处级官员272人,科级官员789人,一般干部558人,农村、企业人员等其他人员2233人。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同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17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03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2.9%;第二种形态2814人次,占25.2%;第三种形态691人次,占6.2%;第四种形态640人次,占5.7%。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是: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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