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被机器咬残3手指 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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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上午,王洪双手放在判决书上,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均有不同程度的残损,其中拇指和食指残缺严重。南都记者 孙振飞 摄
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的王洪是四川人,37岁,至今在广东打工已有17年,此前一直从事技术工种,直到2013年8月一次工伤导致右手三个指头缺损落下伤残后,他已经无法进厂打工,只能依靠开摩托车搭客谋生。
落下伤残近2年,王洪将工厂告上法庭,虽然最终打赢了官司,但一直拿不到9万余元的赔偿金。“本来今年4月份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但法官直到6月份才去执行,工厂老板说厂子已经转给别人了。”近日,王洪致电南都反映自己的遭遇,质疑法官故意拖延执行,感慨:“工伤索赔为什么这么难?”
三指头致残再做不了技术工
7月24日,南都记者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见到了王洪,他向南都记者讲述自己的打工故事,以及在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荣愉古典家具厂打工受伤的经过。
37岁的王洪是四川省宜宾市一个乡村的村民,早在1998年,20岁的他就南下广东打工,先后在鞋厂、家具厂工作过,直到2013年,他右手三个指头受伤后就再也回不去工厂,因为伤残做不了技术工。2013年7月4日,王洪进入新会区大泽镇荣愉古典家具厂打工,工种是开料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家具厂也没有给他买社会保险。2013年8月6日,王洪在操作平刨机刨木料时,被平刨机刨伤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经新会司前仁爱医院诊断,三个指头不同程度缺损。
20 13年9月25日,新会区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13年11月14日,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洪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伤残九级。直至今日,事发近2年,王洪右手拇指、食指因缺损,明显比左手的拇指、食指短了一截。“这两个指头现在不好用力,拿不了东西。”南都记者见到,王洪在吃饭时,右手抓筷子的姿势有些异于常人,他说,“刚开始时手指出不了力,夹不住菜,慢慢练习现在好了一些”。
王洪和妻子都在新会打工,有一个女儿。伤残后,他的收入锐减,每月搭客只能赚2000元左右,家庭开支和女儿读书,主要依靠妻子在鞋厂打工赚钱支撑。
法院判决工厂赔偿9万
工伤事件发生后,王洪就没有回新会区大泽镇荣愉古典家具厂工作。“医疗费一万五是老板唐吉银垫付的,因为我买了人身意外险,保险赔了后,他们又从保险的赔偿金里把那一万五拿回去了,等于还是我出的医疗费。”王洪起诉工厂要求工伤赔偿。
王洪与新会区大泽镇荣愉古典家具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先后经新会、江门两级法院审理。2015年3月19日,江门市中院判决新会区大泽镇荣愉古典家具厂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93388 .73元。该判决于2015年4月22日生效。
“我满心欢喜,以为打赢了官司,就可以拿到赔偿,结果却发现,原来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王洪告诉南都记者,通过这次官司,他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老乡工伤后,宁愿找人“闹事”问老板要赔偿,却不愿意走司法途径要赔偿。
老板偷偷转让了工厂
“我打老板唐吉银的电话,他要么说没钱,要么就不接。”王洪无奈之下,于2015年4月27日向新会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我想,老板不肯出钱赔偿,法院总可以管住你,逼你拿钱出来吧?”王洪说。
但事情远没有王洪想的那么简单。2015年4月27日,王洪接到新会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我一直等承办案件的陈法官,包括我的律师,多次打陈法官的手机和办公座机,想了解案件执行的情况,说明唐吉银的荣愉厂还在经营,请求快点安排执行,但一直被拖延,迟迟不安排执行,一直到了2015年6月5日,陈法官才和我们去到大泽镇荣愉厂,结果唐吉银说已经将工厂转让给别人了。”王洪很无奈。
幸运的是,王洪的代理律师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直到2015年6月16日,荣愉厂尚在存续状态,唐吉银并未为该厂办理注销登记,唐吉银声称荣愉厂已经转让给邬某,并更名为新会区大泽镇弘×阁古典家具厂,但弘×阁厂的注册登记时间是2015年5月26日。
2015年6月16日,王洪分别向新会法院以及该院执行局长递交了《催促执行函》,直至昨日,尚无进展。7月28日,南都记者打通唐吉银的电话,讲述了王洪反映拿不到赔偿金一事,想听听他的说法,但他听到是“记者”后,随即挂了电话。南都记者随后发短信至唐吉银的手机询问“是否有话要回应”,但直至昨晚,一直未收到他的回信。
疑问
7月24日上午,南都记者在采访了王洪及其代理律师后,跟随他们来到新会法院见到了执行案的承办法官陈法官,但他得知有记者在后,立即掉头就返回办公室,“你要采访先找我们院办公室”。南都记者随后联系上新会法院办公室相关人士,并于当天上午留下了采访的问题。至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收到了该院发来的《情况说明》,对比王洪及其代理律师的说法,双方观点冲突。
A强制执行,为何40天后才执行?
新会法院于2015年4月27日受理王洪的强制执行申请,并依法立案执行,6月5日,该院陈法官和王洪及其代理律师到新会区大泽镇执行。
王洪及其代理律师:申请执行人明确知道荣愉厂具体地址,多次致电承办法官欲告知该厂具体地址,并表明愿意为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带路至荣愉厂所在地。大概在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22日期间,约隔天致电执行案承办陈法官的工作座机欲提供厂具体位置信息及查询何时可以前往执行。5月25日直至预约到执行时间前,每天致电承办法官工作座机,但一直无人接听。6月5日执行后,大概隔天致电承办法官手机及工作座机欲查询执行情况及程序走向,但均无人接听。
新会法院:本院于2015年5月5日依法向金融机构、车管、房管、证券等部门发出协查通知书,调查被执行人荣愉厂的财产状况,部分财产登记部门于2015年5月25日方回复本院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现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荣愉厂登记的住所地具体地址不明,本院在当地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2015年6月5日,在王洪的指认下,本院在其指认的无名厂房内找到荣愉厂的经营者唐吉银,并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其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王洪要求对该无名厂房内的财产进行查封,该无名厂房内的邬某出示弘X阁厂的营业执照,认为该厂内的财产是其所有而非唐吉银所有,也并非荣愉厂所有。在未能查明该无名厂房内的财产确属于荣愉厂的财产的情况下,本院未能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王洪代理律师: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查询通知书》后,金融机构如银行,房管、证券等,一般在几个工作天内就会回复,快则当日即能回复,如需邮寄书面回复,新会地区同城一般1-2天内即能送达,如果是法院派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即场可出具回复及提供相关所需材料。
B王洪如何才能拿到赔偿?
新会法院:王洪要求对荣愉厂经营者直接采取执行措施,本院判决确定承担义务主体是荣愉厂,荣愉厂经营者唐吉银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如果王洪认为唐吉银对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应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程序。经本院查找,暂未发现唐吉银下落,本院依法将荣愉厂及其经营者唐吉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王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请及时向本院提供。
王洪:唐吉银的手机可以打通,他还在大泽镇,怎么就找不到了?
王洪代理律师:申请人亦曾致电至法院立案庭咨询如追加唐吉银被执行人是否需要重新立案等法律程序上的问题,但立案庭工作人员称此情况需要申请执行人与承办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无法联系承办法官,无法知悉往后程序流程要如何办理。
行动
打击拒不执行 司法拘留117人
针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情况,江门中院从去年11月开始,开展了一场专项行动。该行动开始以来,江门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犯罪行为线索38案43人,经侦查、起诉、审理,实际定罪量刑2案2人。被执行人黄某因私自变卖其名下房产以逃废债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执行人张某擅自将法院查封财产予以销售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在市中院公布的两个被判处刑罚的案例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1案1人,该案为台山法院办理,被执行人黄某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私自变卖其名下房产以逃废债务,导致判决无法正常执行,最终鉴于归案后,被执行人黄某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偿还了欠款,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1案1人,该案为新会法院办理,被执行人张某擅自将法院查封财产予以销售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其他目前未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多数是因被执行人在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后主动履行义务而撤案,部分案件仍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有个别案件因检察机关认为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而未予以起诉。此外,各法院还对相关违法人员实施司法拘留106人,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11人,共司法拘留11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