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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为讨债协同欠债人抢劫 抢得手镯改造成2戒指平分

摘要: 欠债还钱本天经地义,但信宜人曹某为还钱,竟和债主结伙实施抢劫。昨日,信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劫案进行了通报,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梁某永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广州日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严、陆富祥)欠债还钱本天经地义,但信宜人曹某为还钱,竟和债主结伙实施抢劫。昨日,信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抢劫案进行了通报,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梁某永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曹某今年39岁,梁某永今年26岁,均家住信宜城区。曹某因欠梁某永的债务,无钱偿还。梁某永提议,不如两人一起去抢钱,抢到钱就可以抵债。面对如此荒唐的建议,曹某竟然同意了。

2014年7月24日23时许,两人驾驶一辆助力车,尾随被害人李某(女)的小轿车。因梁某永认识李某,就下车在邻近的一药店门口等待接应。曹某在李某下车往家门口走去时,冲上前抢李某手中的手提包。但李某不放手并呼叫抢劫,曹某便用手中的电击器电击了几下李某,随即抢走其手提包(内有一个金手镯、一张面值1000元的港币、现金12800元等)后逃跑,梁某永驾车搭载曹某逃逸后进行分赃。事后,两人又到一家金属买卖加工店,将被抢到的金手镯打造成两枚男装戒指,每人一枚。

经鉴定,李某被抢的金手镯价值2375元;被抢手机价值3137元。去年8月,曹某和梁某永分别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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