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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三项实践探路基层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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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开始步入“法治时代”。“法治时代”社会建设怎么建?对于这个大课题,四中全会指明了方向:

“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面对中央命题,基层社会建设怎么建?深圳市龙岗区近年来做了系列探索实践,并结合党中央新时期提出的新要求、新命题,不断修正实践路径,完善探索机制,努力打造基层社会建设“龙岗样本”。

撰文 张东方 曹昊云 彭珊

实践1

统筹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自治

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处重要地位的今天,政府统抓统管、“包打天下”的历史一去不复返。四中全会指出,要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针对上述国家命题,龙岗区其实近年来已启动一系列探索。其中,被民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度评价的“龙岗区企业社会工作项目”及“圆梦南坑社区基金会”尤为典型。

创新企业社会工作,是基于龙岗作为一个产业大区的转型背景。龙岗区实有人口达370多万,其中企业员工逾300万。近年来的产业转型升级导致部分企业关停、搬迁,引发诸多劳资纠纷和社会矛盾。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龙岗区近年来探索出一套“政府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参与、社会组织承接运营”的治理模式。政府层面,支持企业自主购买社工服务,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街道、社区、企业要在项目、资金、场地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为企业社工服务提供有力保障;企业和社会组织层面,部分企业自主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签约后,为企业和员工提供申述沟通协调、危机事件干预、健康心理辅导等服务。实践证明,龙岗区的探索价值非凡——近几年,118名企业社工累计为20万余名企业员工提供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个案辅导等专业服务,成功调解劳资纠纷1780宗,介入突发事件100余起,企业社工已成为龙岗企业、员工双方关系良性发展的润滑油和黏合剂。

圆梦南坑社区基金会是龙岗区引导社会自治的另一大实践。南坑社区地处龙岗、福田、罗湖、龙华四区交会处,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社区。如何利用社区资源提升社区服务?2013年12月,南坑社区圆梦慈善基金会应运而生,成为深圳市首个规范登记的社区级非公募基金会。同一般慈善基金相比,南坑社区圆梦慈善基金会在保障“公益性”的前提下,还具有自发性、地域性、草根性、自治性。该基金会由金广源实业、广联智远两家爱心企业发动,社区33家爱心企业及个人踊跃捐款,4个月内捐赠110万元作为原始基金。基金会的宗旨是“支持社区建设,让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管理”。一年来,基金会不仅帮助困难群体圆梦,还助力社区自治“圆梦”。随着社区企业和居民参与社会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南坑社区自我救助和自我服务的自治模式初步形成。社区企业、居民作为社区的主人,可以利用基金会平台行使社区服务发展自治权,并有效监管基金会运作。

实践2

创新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对于这一命题,龙岗区横岗街道的探索极具参考价值。

调解矛盾纠纷向来是件麻烦事,调解过程中出现的缠访、闹访、反复访更是令人头痛。龙岗区横岗街道探索的“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将信访调解成果以法律文书形式固化,有效克服了信访调解缺乏强制性、权威性的弱点,确保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据悉,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是指通过搭建信访诉求平台,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引导信访人达成协议,并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一种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横岗街道创造性地将司法确认引入信访工作中,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架起了一座良性互动的“桥梁”,为依法有效终止信访纠纷探索出了一条新路。据统计,一年来,横岗街道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信访调解案件有91.3%申请了司法确认,不少案件为群众主动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的,通过信访调解签订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262件,涉及金额1195万余元。该制度实施以来,横岗街道的信访工作呈现“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即调解结案率、初访息访率分别同比上升12.6%、22.1%,信访总量、越级访分别同比下降11.7%、59.4%,没有出现一宗反复。目前,龙岗区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指引》等文件,以进一步做好信访调解司法确认推广工作,使自主、自愿的基层矛盾调解行为获得法治的保障。

龙岗区力推的“劳动争议大调解”模式也很实用。近年来,该区着力探索建立了以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社会化管理为目标,四级调解网络为基础,社区和企业为重心,行政、人民、仲裁、司法调解“四位一体”和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多方共建为路径的劳动争议大调解体系,把绝大部分劳资纠纷化解于萌芽、消化在基层。具体实践中,该区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办法》、《关于深化劳资纠纷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县(区)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资金用于应急群体性劳资纠纷,组建了一支超过6000人的兼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劳资纠纷调解力量。实践证明,该区“劳动争议大调解”模式成效突出。以2013年为例,全区实现80%以上的劳资纠纷在街道以下层级化解,80%以上的劳资纠纷通过调解解决,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40.4%。为此,龙岗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得到了国家人社部、中央综治办、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4月29日,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与劳资纠纷化解工作现场会在龙岗区召开,对龙岗经验进行了全面推广。

实践3

激活基层组织,深化社区治理

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这一命题,龙岗区的探路也具“基层样本”意义。

在推进“风景林工程”中,该区力推区域化党建项目,通过设置社区综合党委,实施社区第一书记、片区民警进社区领导班子等制度,不断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基层党建促进社会建设。具体而言,该区加强社区综合党委建设,目前109个社区全部顺利完成综合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建立健全了社区综合党委第一书记、纪委、监事会和居民(股东)代表“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强化了对社区事务和社区干部的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在这方面,坂田街道南坑社区是个典型,荣获了“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广东省南粤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同时,该区深化万名党员志愿者“三进三服务”活动,在109个社区统一建设了“畅言吧”和“心愿墙”,制定了工作制度,通过机关党员进社区、党员志愿者定期接访、社区群众在海报留言墙留言等方式,了解社区群众对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党员志愿服务的实际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9月23日,全市社区党建和社区服务工作现场会在龙岗区召开。

除上述三大实践外,龙岗区在社会建设领域的改革创新举措还很多。比如该区创新物管机制推动社区阳光运作,将398家物业服务企业、1008个物业项目载入诚信管理平台接受市民评判,并组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待命应急“真空”物管。最近,该区又拟定了《关于改革社区治理体系 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欲通过强化社区居委会居民自治功能、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等七个层面,深入推进社区治理。

(原标题:深圳龙岗三项实践探路基层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