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收费首日:2189宗违停被查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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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福田区中心五路,一辆白色轿车被开罚单。南都记者 陈文才 摄

1月1日,深圳违停高额罚款和路边停车收费首日,福田区梅林广厦路这片过往全天停满车辆的车位,已经不见了停放车辆的踪迹。南都记者 王子荣 摄
2015年第一日,你吃“牛肉干”了没?昨日开始,多项新政策开始实施,而其中路边停车收费、违停处罚等一系列交通政策的实施,大概是市民最可切身感受的。南都记者走访多个路边停车片区,发现不少车主对于路边停车收费“蒙查查”,有缴费两次仍未成功的,有嫌麻烦直接开走的,但也有车主认为缴费方法非常方便。交警的数据显示,昨日全日有2189宗违停被查,但未开出2000元的天价罚单。
路边停车收费 首日不少车主“蒙查查”
昨日开始,在罗湖、南山、福田、盐田四区的路边停车正式全面收费,全市划定了1 .3万多个泊位在路边,但不少车主不知道怎么缴费,抱着侥幸心理停了不缴费就走,引来违停罚单,全日有2189宗违停被查。
不少车主反映缴费方式太麻烦,特别是首次使用手机下载A PP绑定银行卡时,五分钟的缴费时限不够用。不过对用熟了的车主来说,纷纷反映很方便。
现场 有人嫌麻烦 有人称方便
昨日南都记者走访多处路边停车位,发现很多车主知道要收费,但不知道具体怎么使用手机自动缴费。在儿童医院附近的福中一路上,一名来自武汉的吴女士将车停入泊位后,好不容易充值成功准备支付车费时却显示操作超时,她只好把车倒出来再停进去重新操作一次,她表示:“之前听朋友说了今天开始收费,昨晚特意提前下了A PP,没想到还是这么麻烦。”两次试用都超时后,她开走车另找车位去了。
随后,一位男车主将车开了过来,他停好车本来打算直接走的,听记者说路边停车开始收费了,便向记者询问具体该如何缴费。关注了“宜停车”的A PP后准备充钱时,才发现每次至少只能充50元。“我微信里只有40多零钱,还要绑定银行卡啊,太麻烦哪了。”他说自己只是去单位拿点东西,便将车停下后直接离开。
昨日福中一路上的路边停车位尽管还有不少空位,但还是有人将车违规停在路边车位外。“应该不会被贴吧?不管他了。”一位男车主有些侥幸地说。另一位男车主把车停进车位听记者说要缴费时,嫌麻烦直接又开走另找车位去了。
在南都记者近距离观察的十位车主中,只有三位主动交好费后离开。不过用过的车主普遍反映,用熟了以后再用手机自助缴费还是挺方便的。刘先生此前就用过这里的路边停车位,昨天他带着一家人来中心城逛街“挺方便的,一下子就弄好了。”
而在福田大中华喜来登酒店旁中心五路靠近中心城商场以及会展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以往路边违停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7月这里成为了第一批路边停车位的试点。昨日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车辆绝大部分都停在路边泊位中,显得比较有序。
也有车主为了方便,频繁挪车。在红荔西路华茂欣园裙楼附近,隔着绿化带和主路之间划了一排停车位,一个车牌为赣D的车主先是将车停在路口的一个画框停车位内,大概半个小时,他又将车往前开挪到了前面的停车位。按照新规,一类地区停车,头五分钟免费,头半小时收费为5元,之后每半小时10元,这也导致不少在此办事或休闲的车主隔半小时就出来挪一次车位。
建议 缴费时限可延长
路边停车首次正式全面收费,不少车主也提出了改进意见。园岭片区的车主周先生认为,尽管之前就下载过软件,昨天他第一次使用手机缴费停车,也花了两次才停好:“绑定银行卡充值需要时间,第一次一般都会超过5分钟,5分钟内完成缴费申请对首次操作的车主来说明显不够。”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福田大队中心区中队中队长林松冰介绍,如果车主没有在车辆驶入停车泊位后5分钟内完成缴费申请将视作违停,他们的终端上会有显示,就可以去现场对违停的车辆进行处罚。“如果完成了申请超过了停车时间,可以在一天之内补缴停车费。”
林松冰介绍,车主遇到缴费时间不够的情况,可以退出泊位再停进去。南都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遇到超过五分钟没有完成缴费的车主,虽然系统提示已经违停,但只要人还在现场完成缴费,执法队员均不会去贴罚单,而是会上前指导车主该怎么操作,并派发宣传资料:“还是要人性化一点嘛。”
也有车主反映,路边停车位远远不够。在新闻路、商报东路、景田南三街等地方均规划有停车位,但只有停车标志而无收费时间段和收费标准。这里的车也并未按顺序一辆一辆停进划线框里,有住在附近的居民表示,这一片区停车位紧张,以前就一直停在路面,新划出的停车位明显不够。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通报称,截至昨天17:00,路边停车注册用户累计有222967个(其中昨日用户注册4529人次),全市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占用5323个,占用比例为44%。昨日现场执法巡管人员共490人,泊位内违停警告取证1273宗,泊位外违停取证916宗,发放操作手册9300份,温馨提示5600份。
新政内容
罗湖、南山、福田、盐田四区的路边停车昨日正式全面收费,这是深圳自取消咪表收费7年来再度重启咪表收费。而深圳的路边停车采取全自动、无人工收费的方式。车主在路边停车位停车,需要先通过手机下载“宜停车”A PP客户端或关注“宜停车微信”,对智能手机不熟的车主也可以通过电话拨打96001缴费。不过需要在车辆驶入停车泊位后5分钟内完成缴费申请,超时未申请视作违停,或面临500块钱的罚单。
收费方面,一类区域的收费标准为首半个小时5元,之后每半个小时10元,全天最高265元。而二类区域的收费标准为首半个小时3元,之后每半个小时6元,全天最高159元。
交通违法处罚新政
节假日违停明显减少 处罚多为200元和500元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昨天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从昨天起,深圳路边违停处罚最高将达到2000元,创全国之最。不过,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获悉,新政实施首日,深圳并未开出2000元的最高处罚。而在元旦假期后,交警部门也将针对新政,开展执法行动。
记者昨天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新规首日下午5点,深圳暂未开出违停2000元的处罚。“从目前情况来看,因为违停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还是较少,但相比之下,因为违停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却是十分常见。”徐炜表示,对于2000元的处罚,一方面是因违停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则是造成严重的拥堵。新处罚措施在对违停处罚上手段更多,也更加严格。而对于市民举报违停较多的路段,交警部门将对其开出2000元的罚单。
而从昨日全市的交通情况来看,并未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也没有出现因为违停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因此并未开出2000元的罚单。违停处罚大多为200元和500元。
不过,虽然并未开出2000元的违停罚单,但对于司机来说,全国最高违停处罚标准的震慑力却是十足。
昨天下午,记者在万象城附近看到,相较于以往节假日违停较多的情况,新政当天,违停的数量有所减少。据记者粗略计算,1小时内大约16辆车在书城路违停,较以往有所减少。而这些违停车辆中,大部分违停时间在5至15分钟内。
“不太敢违停,怕罚款。”市民王先生说。从去年12月中旬起,他便得知深圳违停最高罚款2000元的消息。他坦言,虽然最终在处罚中罚款2000元仅仅是一小部分,但对于不少司机而言,至少在违停前会掂量一下。
此外,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昨天起,对于严管区内违停车辆,交警也将实施“四必拖车”,具体为,黄方格、人行横道、公交站台等部位违停必拖;小区、单位出入口,道路转弯、掉头处违停必拖;引发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必拖;不服从管理指挥,拒接驾离必拖。
新规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昨天起正式实施,包括对于违停造成交通事故的,以及道路拥堵的,将罚款2000元;儿童不使用安全座椅罚300元;不“拉链式”通行将被罚300元等内容。
其他新政
燃油附加费下调 的哥说“不划算”
受油价下跌影响,昨日起,深圳境内运营的红色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由2元下调为1元。试行首日,不少市民直呼“划算了”,不少的哥却说“不划算了”。
油价下调,使得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进入了降价区间,从新年第一日开始,红的燃油附加费降至1元。
“当然很划算。对于经常打的的市民来说,能省不少钱。”李小姐家住景田一带,在中心区上班,由于停车不便,李小姐上下班经常打的,一个月下来,要打三四十次的,燃油附加费下调后,李小姐说,每个月能省三四十元,一年能省四五百元,也是笔不小费用,“生活就是这样,这里省一点,那里省一点,钱就出来了。”朱小姐也经常打的,她说,燃油附加费最高的时候达到过4元,那时候,她每个月打的费费用多支出100多元,有的时候,为了省钱只能坐公交车。
燃油附加费下调至1元后,不少的哥却说没有以前“划算”了。的哥陈师傅说,油价每升下调3毛钱,他一天加油60升,省了18元。但他平均每天要拉客人20多次,燃油附加费要收20多元,算下来还是不划算。“政府算账是最清楚的,不会差太远。”不过,陈师傅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后,可能短程客会多一些。
但燃油附加费涨至4元的时候,的哥也吃不消。陈师傅说,对的哥而言,希望油价下调后燃油附加费下降后生意多一些。
儿童安全座椅销量涨20%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否则将被罚300元。对于家中有孩子的家长来说,从昨天起,安全座椅或许是私家车上的必备之物。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12月底,已有不少家长前往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深圳某商场安全座椅销售商告诉记者,从去年12月底,每天安全座椅的销量提高了大约20%。该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新规的实施,商家也特别备好各类安全座椅存货,以供市民购买。
此外,对于部分家长担心,刚刚出生的婴儿根本坐不起来,又如何使用安全座椅?交警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解释,安全座椅生产商会根据儿童的年龄设计不同的座椅,对于刚出生的婴儿,他们的安全座椅是躺着的,类似于一个篮子。
不“拉链式”通行 罚款将设缓冲期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从元旦起,对于不“拉链式”通行,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车辆处罚300元。
所谓“拉链式”通行,即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1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也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规则同上。而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对于何种行为构成违法,交警部门表示,按照每车道1辆依次交替驶入的规则,如果所在车道1次驶入2辆,则驶入的第2辆车违反交替通行规则。如果同时驶入3辆,则驶入的后2辆车违反交替通行规则,以此类推。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具体措施,交警部门将研究出台各种情况的详细指引,引导广大司机交通通行。将会有试行期,在正式实施后交警将通过路面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等方式进行处罚。
首日约处理10宗快撤易赔
在试行3个月后,“快撤易赔”昨日在深圳正式实施,中国平安产险车意理赔部工作人员透露,首日处理的“快撤易赔”案子约为10宗,由于有试行经验,因此首日处理这类案子十分顺利。
昨日8时,在梅林关口附近,陈先生的车与李先生的车发生小擦碰。在打电话给中国平安保险交通事故受理电话后,陈先生了解到可以用“快撤易赔”方式处理,在与李先生认定事故全责方在陈先生后,双方各拍下事故照片,然后开到修理厂直接定损修车。“快撤易赔”在2014年初筹备,9月试行,昨日正式推出。截至目前,有此项服务的保险公司只有中国平安。
03-04版
统筹:
南都记者 张小玲 梁建忠
采写:
南都记者 贺达源 徐龙晨 王娟 张小玲 邵凡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