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教师将打破终身制 不合格专任教师或转岗

南方都市报
关注南都讯 记者蔡雯 通讯员朱金占 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到2016年,全市7个县、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日前,《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教师也打破“终身制”,将探索建立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机制。
学校建设
3000-5000户小区必须建小学
据介绍,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原则上,惠州一直实行的是“按片区划分,就近入学”原则。如何保证学生“就近入学”?《方案》明确,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
《方案》提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
《方案》还提出,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目前惠州共有农村小学教学点301个,在校生23560人,约占全市小学在校生总数的5.3%。其中,个别教学点只有8个学生,这样的教学点是撤还是留?对此《方案》明确,从严控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要从严控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确保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非完全小学和教学点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在教学经费上,要逐步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小学每生每学年11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950元的水平。对在校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招生
严禁特长评级与招生挂钩
“择校生”、“大班额”,这些教育热点、难点怎么解决?《方案》提出,要全面实施中小学“阳光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地段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10%。同时,严禁将“奥数”等各类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挂钩。
《方案》要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前1个月,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公布招生政策(报名条件)、学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及咨询与投诉电话。严禁一切为编班而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人为点名编班的现象,依据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实行随机编班和均衡配置师资。
教师
不合格专任教师或转岗
教师将打破“终身制”。《方案》提出,探索建立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不合格专任教师转岗(退出)意见(试行)。
在教师编制上,《方案》指出,在上级核定事业编制总额内,编制安排要向偏远地区以及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倾斜。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按照每套周转宿舍建筑面积控制在35-50平方米设计建设。2016年底前实现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所有学校建有教师周转宿舍。”
民办教育
新办民校须具备标准化条件
以前,由于民办学校准入门槛低,而导致教育质量参差不齐。这次《方案》提出,严格新开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准入条件。新开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具备标准化学校要求的条件。举办者应当在银行开设学校独立账号,将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与其他资产相分离,并协议保证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现在建设一所标准化的学校仅硬件投入就需要3000万-4000万元,也就是说,开办民办学校首先必须要有经济实力。”对此,有教育界的人士说。
《方案》明确,市、县(区)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民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已达到标准化的用于奖补学校创等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覆盖率2015年达到90%以上,2016年达到95%以上。其中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奖补市直民办学校,县、区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奖补县、区民办学校,并逐步增加奖补预算资金。在师资力量等“软件”上,《方案》提出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统一培训体系,探索选派公办学校中层干部到民办学校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