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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原副市长冼文涉受贿入狱 其妻获减刑后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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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15日从法院了解到,广东省珠海市原副市长冼文之妻陈文娟最近在获得减刑七个月十六天后,于5月12日出狱。

冼文2011年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报道:记者15日从法院了解到,广东省珠海市原副市长冼文之妻陈文娟最近在获得减刑七个月十六天后,于5月12日出狱。据判决资料,陈文娟与其丈夫冼文于2011年一道被广东省汕尾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刑,其中陈文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62岁的陈文娟出生于广东省珠海市,小学文化。她的丈夫是曾先后担任珠海市副市长,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冼文。

2011年12月16日,广东省汕尾市中院判决认定陈文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陈文娟提出上诉,后广东省高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12年3月15日作出终审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陈文娟被交付执行,刑期执行至2015年12月28日。

服刑3年后,今年4月,监狱以罪犯陈文娟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规守纪、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

法院审理后对此予以认定,同时查明陈文娟在服刑考核期间,获得嘉奖28次(含看守所服刑期间获得嘉奖15次),并于2014年7月、2015年1月获得表扬。法院裁定对陈文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十六天,刑期执行至2015年5月12日止。

珠海市原副市长冼文由于受贿1000多万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妻陈文娟参与了部分受贿事实。汕尾市中院当时查明,冼文在任珠海市副市长和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同案被告人、其妻陈文娟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人民币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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