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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不戴头盔遇事故伤亡概率高

珠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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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03宗,死亡66人,受伤534人。据悉,涉事者中绝大多数没戴头盔。交警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戴好头盔!

各式各样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快捷方便、易操作,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出行选择。但不少市民骑电动自行车时不戴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今年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03宗,死亡66人,受伤534人。据悉,涉事者中绝大多数没戴头盔。交警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戴好头盔!

记者观察:

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多数出行不戴头盔

前晚6时许,大良新基一路上车流穿梭不绝。记者观察发现,不少电动车驾驶者都没有佩戴头盔的习惯。一位从事外卖职业的驾驶者,直接把头盔挂在车尾架上;一位年轻爸爸驾驶电动摩托车搭载着小孩,但大人、小孩均没有戴头盔。这位年轻爸爸说:“戴头盔很不方便,而且电动车本身车速也不快,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昨日中午,在大良清晖路华盖市场路口,记者又观察了10分钟,发现驾驶电动车来市场买菜的驾驶者中,只有两人戴了头盔。没戴头盔的黎先生说:“交警部门对摩托车驾驶者才有戴头盔的要求,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人员没有这个要求啊,我也不习惯戴头盔。”

在路面执勤的一位辅警告诉记者,他每天执勤时都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没有戴头盔,甚至有些家长驾驶电动摩托车去学校接送孩子也没有戴头盔。

在大良一家售卖头盔的劳保用品店内,老板告诉记者,来买头盔的大多是摩托车驾驶者,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很少来买头盔。

可怕后果:

驾驶者不戴头盔遇事故伤亡概率高

今年2月28日,一辆湘A号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112省道由大良往平洲方向行驶,行驶至顺德区陈村国通保税中心对开路段等候路口交通信号灯放行时,遇冯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后方同向行驶至路口。随后,湘A号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左转弯往伟业大道行驶的过程中,车头正面与电动自行车的车体左面发生碰撞,冯某当场死亡。

今年8月27日,梁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李某(女,28岁),在北滘荷岳路上僚红绿灯路口处,不顾此时正在停车排队等候放行的车辆,梁某横穿三条机动车道,从后方穿插至粤A号牌重型货车的车头位置,欲从货车右前方绕行通过。这时,绿灯亮起,货车直接起步前行,碰撞并碾压电动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梁某受伤及李某死亡。

交警调查后认定,梁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没有靠车道右侧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截至11月26日,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03宗,死亡66人,受伤534人。据悉,涉事者中绝大多数没戴头盔。

交警提醒:

骑车出行防护措施要做好

交警提醒,骑电动自行车,如果不戴头盔,遇到交通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遇到意外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交警还提醒,头盔一旦损坏,或者受过撞击,即使外部看起来没有裂痕,也不要继续使用。因为头盔是一体成型的,发生冲撞后,头盔内部的结构稳定性已经变差,继续使用将无法达到防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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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佩戴安全头盔外,骑电动自行车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不违规载人,不闯红灯;

2、靠道路右侧通行,不逆向行驶;

3、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从斑马线横过马路要下车推行;

4、 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占用非机动车道或在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

5、不骑无3C认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何冠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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