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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霸”团伙18人昨被判刑 顺德法院对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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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顺德法院对以贾某军为首的“楼霸”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决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昨日,顺德法院对以贾某军为首的“楼霸”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决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不等刑期。

下午14时30分,贾某军等18名被告人戴着手铐,被法警依次押上法庭。经审理查明,2012年5月16日,被告人贾某军成立老班长搬运服务部(个体户),经营搬运服务、建筑垃圾清理及收集、批发零售沙砖水泥等业务。2014年至2018年,贾某军团伙长期利用聚众造势、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以及殴打、恐吓等暴力、威胁手段,对同业竞争者进行打击、挤兑,贿买勾结楼盘物业管理方对同业人员、业主、装修公司进行刁难,导致经营及装修成本大幅提高,迫使同业人员退出搬运及建材市场,迫使楼盘业主、装修公司高价购买其服务及商品,致使众多业主不同程度遭受经济损失。

贾某军等人非法挤兑、排斥其他同业竞争者、刁难业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危害一方,形成以贾某军为首要分子,李某功、陈某、李某、蔡某龙、陈某峰、郭某领、田某民等为成员的“楼霸”恶势力犯罪集团。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朱德文 通讯员李志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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