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广东 深圳科技

大数据引领“智慧检务” 助力深圳检察提质增效

深圳晚报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秉承特区精神,勇立改革潮头的深圳市检察院,以一系列走在最前沿的原生创举,助推深圳成就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的奇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秉承特区精神,勇立改革潮头的深圳市检察院,以一系列走在最前沿的原生创举,助推深圳成就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化发展的奇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成立全国首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开创案件管理的科学化管理模式、打造的案件管理软件成为全国蓝本、创新建立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等,点亮了法治进步的时代路标。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圳市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圳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创新运用大数据思维,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国提供了独具特色的改革样本和鲜活经验,更为推进深圳法治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要求,强化大数据思维和现代科技应用,紧紧围绕提升检察质量这条主线,注重加强与高科技企业的战略合作,与华为共同开展检察业务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方面应用的研究,加速推进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的“智慧检务”,通过做好“加减乘除”法,升级打造“四平台四系统”,发挥数据挖掘对打造深检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推动作用。同时,深圳市检察系统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全国1/200的办案人员办结了全国1/50的案件。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技术革新,已经成为深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和新手段。

做好“加法” 案件数据化身“电子监督员”

深圳检察机关的业务统一系统共有274条流程7712个数据项,通过做好“加法”,对15个检察业务条线全面自动生成数据,化身“电子监督员”“电子督查员”“电子监控员”,将“软数据”变成强化内部监督的“硬约束”。

通过对包括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监管场所及刑罚执行监督子系统在内的诉讼监督系统不断磨合升级,案件数据发挥了重要的诉讼监督作用。特别是创新开发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通过设置27类294个监督节点,形成全天候的“电子监督员”。平台上线7年来,共发现10475件公安、自侦案件存在的14589项问题,汇聚大量数据“加工”成的“司法产品”,大大提升了监督质效。受广东省检察院交办开发的全省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平台,已于2018年1月正式上线试运行,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深圳检察机关把握“互联网+纪检监察”的理念,让案件数据化身为“电子督察员”,重点监督不捕、不立案、不起诉等14类案件,围绕30个监督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和类案监督管理,每季度生成监督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

作为“电子监控员”,建立了司法办案全程留痕机制,实现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探索涉案财物监管新模式,开展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构筑了管控风险的“防火墙”。目前,全市已对21万多件案件进行了风险研判,对可能存在风险的15万多件案件作了预警提示,其中近2000件案件为一级风险。

做好“减法” 精选“小数据”助力办案责任制

深圳检察机关率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用好“减法”,从种类多、价值密度低的大数据中,精选出“为我所用”的“小数据”,助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深圳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思维,率全国之先探索建设“落实办案责任制数据监测平台”,从办案权运行、领导带头办案、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类察监测五个维度对改革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监测。

此外,深圳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案件数据,通过办案量计算出合理的折算基准值,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合理配比提供了有力参考。

同时,配合市委政法委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对市区两级院改革前后六年的案件总量、人均办案数、结案率等近800个数据项,进行数据提取分析,辅助司改评估工作。

做好“乘法” 提升办案质效

为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深圳检察机关做好案件数据的“乘法”,通过在全国率先试点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创新电子卷宗应用推广机制,为政法协同加速;此外大力推行远程视频提审和庭审工作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深圳检察机关制定了4万多字的《政法机关案件电子卷宗技术规范》,由此打造政法行业的第一个“深圳标准”,在全国属行业首例。此外,出台“两项制度”,市检察院牵头制定了全国政法机关首个电子卷宗制作标准的《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办法》《刑事案件网上换押暂行规定》,由公检法会签实施,该项工作得到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肯定。创新探索“两种模式”,即利用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网上流转电子卷宗的南山模式和由检察机关提供人员和设备、公安提供场地、源头制作电子卷宗的龙岗模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互设联络室,实时交换办案数据和信息,从而打破了信息壁垒。

早在2011年10月,南山区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截至2017年8月,视频提审系统共计运行174次,提审案件数3179件,犯罪嫌疑人3516人。其中2016年,视频提审系统共提审案件525件576人,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25.35%、19.58%。

2013年初,南山区检察院和区法院联手推动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8月,通过该系统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其中2016年,通过视频庭审系统审理案件930件1138人,占同期起诉案件的52.16%。

通过这一系列数据平台的相互相“乘”,达到深度应用的倍增效应,更好地提升办案质效。

做好“除法” 让群众少跑路

深圳检察机关坚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理念,紧跟互联网时代的新要求,做好案件数据的“除法”,做到“消除”数据服务的盲区,“排除”信息公开的风险隐患,真正实现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

积极构建“互联网+司法公开”模式,全方位搭建公开平台,在“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的基础上,先后开通今日头条、南方号、读特号、入驻澎湃新闻政务平台等,拓宽了检民联系的渠道,密切了检民沟通。2016年“深圳检察网”获评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2017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中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7》中,检务透明度得分排名全国第三,成功塑造了深圳检察机关公正、阳光、亲民的形象。

为确保公开信息全部上网,深圳检察机关将统一系统的数据导入案件信息公开网。同时,积极落实上级的部署,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的实施工作。2017年以来,律师通过微信注册即可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收到平台主动推送的案件程序变动信息。

此外,深圳市检察院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阅卷服务,得到律师点赞好评。截至2018年7月20日,提供律师阅卷1.5万多件,累计阅卷册数达30多万册,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1.6万多张。

深圳检察机关还积极打造了法律服务云平台,探索为异地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远程查询及申请阅卷等服务,通过引入远程身份认证系统,依托人口信息大数据平台,有效甄别排除伪造、虚构网络身份的查询行为,切实“排除”了信息公开的风险隐患。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