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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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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28日,从北京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颁奖典礼现场传来喜讯:“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申报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据悉,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工作于2018年3月30日启动,经组委会提名讨论,共有85个项目入围,其中31个项目通过初审。经过公示、实地核查和终审,最终确定15个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16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效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图为大鹏新区全景。李坚强 摄

大鹏新区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核心提示

大鹏新区成立以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区之本,坚持以“改革法治化、制度系统化、主体多元化”的基本思路,着力在规划立法、系统治理、综合执法、生态问责、多元参与等五个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改革。同时,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网络科技、数据分析、统计科学、经济手段等,从不同维度建构了一个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和系统性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该体系的高效运行,有效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使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今年6月,新区以“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为题,向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提出申报。经过初评、公示、核查和终评程序,大鹏新区申报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10月28日,从北京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颁奖典礼现场传来喜讯:“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申报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据悉,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工作于2018年3月30日启动,经组委会提名讨论,共有85个项目入围,其中31个项目通过初审。经过公示、实地核查和终审,最终确定15个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16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

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内容涵盖率先搭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框架体系、创新建立生态文明量化评价制度、创新建立生态文明激励约束制度、创新建立生态文明高效监管制度、创新建立生态文明考核问责制度等综合性改革措施。该项目的实施旨在形成以制度建设为基本遵循、以生态补偿为基本支撑,以执法资源整合为基本保障,以生态文明考核、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和环境破坏终身追责为基本抓手的可供在全省、全国推广、复制的基本经验。

[关键词] 规划立法

《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供制度依据

《大鹏条例》将以立法确定法治属性

作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大鹏新区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办公室,引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环科院等国内高端、权威智库机构,指导新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编制实施《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成为深圳首个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的区级改革方案。该总体方案包括六大方面,共34项改革措施(2017年增加7项,2018年增加6项,目前共47项),其中16项属于全国先行先试。

总体方案确立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的整体制度设计,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依据。经过三年多改革实践,目前新区逐步构建起以量化评估为基础,以生态产业化为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制度体系: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以及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为基础,推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通过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执法制度,打造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价与预警、生态恢复工程及自然岸线保护制度等,形成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的生态安全体系;通过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探索全域旅游模式等,构建生态产业链,初步形成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生态经济体系;通过设立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公益基金、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服务等机制,初步形成生态文化体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框架前提下,多年来,大鹏新区努力推动具有生态法治特色的《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制定。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已经纳入到深圳特区立法计划,正在制定过程中。该条例将进一步从立法层面确认大鹏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过程中建立各项制度,为大鹏新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 系统治理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系统治理提供依据

实时动态监测系统为系统治理提供保障

大鹏半岛自然生态资源价值几何?在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能贡献多少绿色GDP?为摸清家底,2015年大鹏新区率先在全国建立自然生态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编实自然资源管理负债表,实现了抽象生态资源向具体数字化的转变,完成了林地、城市绿地、湿地、景观水、饮用水、近岸海域、沙滩、大气、珍稀濒危物种、古树名木等10大类自然资源数据统计,上线运行全国首个“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管理系统”。自然生态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为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提供了体系化支撑,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实施生态保护责任审计、生态环境绩效评估、量化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相对而言,自然资源管理负债表体现的是生态资源资产单一价值,只有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才能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成就。2016年大鹏新区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首个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筛选出七大类共计42项指标,创新构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综合指数(DPI),从数字量化角度,准确评价大鹏新区环境治理状况,为科学衡量生态文明建设实效成果、依法作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等提供了更加科学的支撑标准。

“科学评估+精准治理”是新区系统治理追求的终极目标。2018年4月,大鹏新区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水气声土林”全方位实时动态检测技术平台。与此同时,在动态监测制度基础上,新区建设了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将生态环境数据与综合执法、城管、城建、海洋、交警等部门共享,构建可视化、多维度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关键词] 综合执法

“山水林田湖草”实现统一保护

取证难鉴定难诉讼难迎刃而解

打破传统单一的执法旧模式,建立综合统一的执法新体制,是新区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举措。大鹏新区整合生态环保、水务、林业、规划土地、海洋渔业等领域执法资源,组建全国首个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执法队伍;构建了“智能化、多元化、立体化”的智慧环保执法监管新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管向智慧、网格、合作模式的“三个转变”;建立完善了执法协同联动机制,以“集约化、扁平化、法治化”为改革指引,通过合理优化生态执法资源配置,实现了执法资源部门、上下、海陆监管执法的“三个联动”。

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体制的创建,实现了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的统一保护,构建起了覆盖全面、边界清晰的海陆统筹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起“海陆”一体化执法信息化体系以及全区综合执法监控技术支撑体系,形成高效协同、精准治理的智慧大鹏运行指挥新模式,消除了传统生态保护政出多门、权责不明、推诿扯皮、分散执法等弊端。

取证难、鉴定难、诉讼难,是新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普遍面临的难题。新区在实施综合执法中,积累经验总结教训,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现有资源,成立全国首批设立的深圳市大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无缝衔接生态环境损害现场和司法鉴定诉讼程序,破解环境损害诉讼中取证难、鉴定难、诉讼难等难题,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制度保证、人员保证、技术保证。

[关键词] 生态问责

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审计考核机制

“一票否决”确定生态文明建设地位

严格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大鹏新区依据自然资源管理负债表、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为基础,量化评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

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问责方面,新区先后制定了《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大鹏新区区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领导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逐步探索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促使绩效考核与行政问责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对提升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链条法治化改革的关键一环。

[关键词] 多元参与

生态货币补偿制度独具大鹏特色

首个政府委托公益基金运营良好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模式。大鹏新区创造性地建立了一系列的多元参与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生态文明建设治理格局。

2012年12月,大鹏新区创造性地建立了“货币化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在补偿对象、补偿程序、补偿标准、信息公开、奖惩机制等多方面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建构,形成独具特色的公众直接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

2018年1月,大鹏新区成立全国首家由政府委托、慈善机构受托的慈善信托公益基金,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机制,截至目前共筹集资金达2000多万元。

除此之外,大鹏新区引入和培育各类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其中组建党员环保志愿者队伍112支,每年组织群众参与沙滩清理等环保公益活动300余场次,成功培育“潜爱大鹏”珊瑚保育活动品牌,来自世界各地的在册义工超千人,“潜爱大鹏”珊瑚保育站被评为“国家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荣获2017年度中国公益节环保类唯一金奖——绿色典范奖。

[关键词] 成效显著

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环境质量提升绿色产业发展人民群众满意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效推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新区先后获批三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金字招牌”,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实现逐年提升。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大鹏新区各项生态环境指标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98.6%,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污水收集处理率从建区时不足10%提升至97.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指数)连续三年在全省127个县级评价单元中名列第一。

在推动经济绿色发展方面,大鹏新区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是深圳唯一不考核GDP 的区,但得益于大鹏整个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大鹏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45.8%提高到69.2%,绿色经济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目前大鹏新区年接待游客突破1千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超过50亿元。

在人民幸福生活方面,大鹏新区的社区环境居民满意率由原来的69%提升至当前的95%,辖区群众对于美好生活向往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更多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和谐、美丽、幸福大鹏,触手可及。(杨建超 王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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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 政府奖”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于2010年发起设立,是我国第一个由学术组织、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五届评选。

“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学者组成。

该奖项的奖励对象为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的具有重要价值、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与举措。该奖项代表着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最高水平,一些获奖项目已经在全国得到了推广,并且引起国外的关注。

截至目前,“中国法治政府奖”共有申报项目277项(含本届推荐项目85项),地域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级别涵盖自国务院部门到乡镇政府等各级机关。据了解,前四届入围项目,经过初评、公示、核查和终评程序,评选出 “中国法治政府奖”和“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共88项。本届提名讨论入围项目共85项,经过初评,共有31个项目入围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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