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15.13GW,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13.74GW,占比91%。这令光伏装机的另一大阵营——分布式光伏装机备感尴尬。必须指出的是,即便占据新增装机规模绝大多数,集中式光伏装机亦非完美之选,其并网问题一直受到各方诟病。2015年我国平均弃光比例超过10%,而西北地区由于电力市场容量小、送出不畅,弃光率甚至超过30%。受到并网瓶颈限制,弃光成为行业常态,并由此导致我国集中式光伏利用小时数每年递减约5%。
往前追溯,2014年中国政府定下了14GW的年度光伏装机目标,其中规划集中式光伏装机6GW、分布式光伏装机8GW。较高的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体现了政府的偏好和光伏发展方向,但实际上,2014年新增装机中分布式光伏仅为2.1GW,只完成了目标的25%,而集中式光伏装机大大超过规划目标。作为发展清洁能源、推广光伏装机的“双轮”之一,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分布式光伏装机发展势头如此逊色于集中式光伏装机?政府厚望之下,又是什么牵绊了分布式光伏装机步伐?
从世界范围看,分布式光伏发展无一例外都依靠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上网电价补贴和配额制。参考我国近几年发展实践,上网电价补贴推广比较成功,对于弃光严重的问题,政府在2015年的分布式光伏规划中也加入了类似配额制的内容。然而,即使是上网电价补贴与配额制双管齐下,光伏支持政策毕竟还需要考虑可操作性问题,若不实事求是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可能导致分布式光伏发展规划的无效性。
笔者以为,中国在通过配额制解决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方面尚存在困难。与世界主要施行配额制的国家和地区相比,目前中国配额制在成熟度与可操作性上还有很大距离。首先,其他国家与地区配额制是在电力市场化的基础上,由政府制定配额,供电企业或发电企业作为承担主体,而不是仅仅对各级政府进行责任分配。其次,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保证了在这些国家可再生能源配额可被交易,更有利于资源配置,增强了配额制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再次,即便政府制定了大规模的分布式光伏配额,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也还需要各级政府额外提供优惠政策与补助,假若这部分资金来源无法明确,也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有效传导。因此,中国目前的配额制,无论从制定、运作机制、考核机制上都还无法体现市场的作用。
并且,中国分布式光伏缺乏投资意愿,不同投资主体面临不同的问题。由于家庭用电量小且民用电价比较低,在不考虑地区额外补贴的情况下,民用安装的分布式光伏收益较低、动力不足。工业安装的光伏虽然由于工业电价高于民用电价而收益率相对可观,但也有三个影响收益率的因素:第一,与民用相比,由于公司经营变化、地点变更等因素,工业光伏项目的不稳定性更大;第二,工业光伏项目可能需要贷款支持,拉低了财务回报;最后,工业电价刚刚进行了下调,还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性,也相对影响了工业分布式的积极性。应该说,如果要达到2015年配额要求,政府是有意愿与责任引导分布式光伏投资的,然而由于分布式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与分散性,政府很难进行直接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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