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溃坝事件:7家受损企业获赔近2500万
大洋网讯 昨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信宜紫金矿业溃坝事件涉及的7宗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恢复审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七家受损企业共获得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金额将近2500万元。这7宗系列案的调解结案,意味着由9·21茂名信宜钱排镇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事件引发的所有民事索赔诉讼案画上句号。
溃坝后七企业索赔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比亚”带来的特大暴雨影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信宜1.8万余名群众受灾,财产损失高达十余亿元。受溃坝洪水冲击影响,处于下游流域的信宜市竹垌水电站、钱丰水电站、石花地水电站、响水电站、大河口水电站、宗华水电站和清源自来水厂七家企业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
事件发生后,受灾群众以及受灾企业先后向法院起诉索赔,涉及灾民的2500余宗索赔案件在“通盘考虑、整体处理,一揽子调解解决”的工作思路下先期解决,1.8万余名灾民均已全部足额拿到了赔偿款。而上述七家受损企业分别以原告身份将高旗岭尾矿库的建设单位信宜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单位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尾矿库的前期建设单位广东十六治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中邦(集团)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等其他相关企业和个人一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因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所造成的损失。
按一审判决的九成补偿
因各方当事人争议太大,一审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依法作出判决。信宜紫金、紫金集团及福建金马不服上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7宗上诉案立案并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6月14日至15日合并开庭审理。
二审庭审后,考虑到该系列案所涉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简单的判决只会让矛盾纠纷继续演变成过程漫长的拉锯战,法院领导对该7宗案件高度重视,在听取合议庭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之后,对合议庭提出的通过调解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方案予以充分支持。之后合议庭积极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但多次组织面对面调解,而且分别致电和走访各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最终,合议庭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提出了综合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调解方案:由信宜紫金按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的90%分别对七家企业进行一次性补偿,补偿款的分担由信宜紫金与福建金马双方自行解决。各方当事人都接受了该调解方案,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文:广报记者 关家玉 通讯员 杨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