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业主私自改建小区绿化成私家庭院 被罚3690元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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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小区绿地变成“私家庭院”被执法人员查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健源 通讯员蔡伟钿、霍毅钊摄影报道)记者昨日从禅城城管部门了解到,明福智富广场某一栋楼下的小区绿化被业主建成了“私家庭院”,还搭建了围栏。城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业主整改,并按每平方米100元罚款,共罚3690元。最终,当事人自行拆除相关搭建,恢复绿化用地,并缴纳了罚款。
投诉:小区绿地被霸占
“小区绿化已经修复了,你们随时可以过来查看。”最近,张槎城管部门接到明福智富广场管理方的电话,请执法人员到场验收绿化整改情况。为什么小区的绿化要请城管去验收呢?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明福智富广场物业管理处无意中发现有业主占用小区绿地,于是向张槎城管部门反映情况。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马上到现场,并联系了物业管理方一同前去处理。明福智富广场位于江湾一路,为商住一体,居住区位于4楼平台,每栋楼房下都有一片种满花草的绿地,开发商也未为地下住户设计私人花园。但唯独某一栋楼下的小区绿化与众不同,已有部分被硬底化,并铺上瓷砖,还放置了石桌、石椅,且有工人正在搭建围栏。同行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占用小区绿化的行为是该处4楼某业主个人行为,事前并未知会管理处。
执法人员随即找到该业主了解情况。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无法提供审批证明,现场叫停了施工。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法律文书,责令该业主一周内自行拆除围栏并修复绿化。
查处:恢复绿化用地
并罚款3690元
不过,责令自行拆除围栏的限期到后,执法人员到现场察看,当事人非但没有按规定恢复原貌,还将围栏搭建完毕。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测量绿化破坏面积。
经确认,该处破坏绿化的面积为36.9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城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按每平方米100元罚款,共罚3690元。
“当时也是想着就用这一点点地方,而且是4楼平台,也不显眼,应该没事吧。”在多次上门沟通中,执法人员也了解到当事人在利己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进行了违法违规操作,经过耐心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利害关系,当事人得知破坏绿化及违法搭建如不自行修复及拆除的后果将会影响个人诚信等一系列情况后,经过一番权衡,最终自行拆除相关搭建,恢复绿化用地,并缴纳了罚款。
房屋装修改造须合法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房屋装修或改造时,务必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必要,请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待审批后方可进行。切莫贪图一己之便,擅自更改房屋结构或占用公用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