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色列达成10年多次往返签证协议

2016-03-31 09:14:35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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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记者今日从以色列驻华大使馆获悉,当地时间29日,中国和以色列向商务或旅游为目的的中国公民颁发十年多次往返签证,中国也将给予以色列公民对等待遇。
  南都讯 记者蒋伊晋 发自北京 南都记者今日从以色列驻华大使馆获悉,当地时间29日,中国和以色列向商务或旅游为目的的中国公民颁发十年多次往返签证,中国也将给予以色列公民对等待遇。
  据了解,签证协议是在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框架内签署的。协议生效后,中国和以色列两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可申请有效期最长达十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的签证,凭借该签证可多次进入对方国家,每次停留期不超过90天。以色列希望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该国旅游业的发展。以色列驻华使馆官方微博29日发布信息称,中国海南航空4月将开通中国以色列直飞航班,“欢迎大家来利便地探索圣地!”
  以色列驻华使馆发言人裴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签证政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以色列没有与任何其他国家签署过类似的“如此友好”的签证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中以友好往来以及人民之间的友谊会继续深化并发展到新高度。中以有关部门还需要几星期的时间来落实和细化有关执行层面的工作。
  据以色列使馆介绍,以色列将成为除美国和加拿大之外第三个与中国签署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协议的国家。2014年11月,美国正式对中国公民发放有效期长达10年的商务旅游签证。2015年3月,中国与加拿大正式实施互发长期多次签证,有效期最长为十年。
  29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率80人代表团出席了在耶路撒冷举行的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期间,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刘延东听取了创新合作联委会有关合作进展的报告,双方签订了13份协议并敲定两项合作工程,其中包括中国以色列10年多次往返签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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