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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独董全体辞职 深交所发函:有何影响?

摘要: 深交所要求华讯方舟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9日电 9日早间,深交所向华讯方舟下发关注函,要求分析说明全体独立董事申请辞职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

深交所表示,4月7日,华讯方舟发布公告称,独立董事曹健、谢维信及张玉川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将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之前,上述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华讯方舟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共有3位,真是上述的曹健、谢维信及张玉川。也就是说,华讯方舟的全体独立董事一天内集体辞职。

来源:华讯方舟2018年年度报告

而在二级市场上,华讯方舟股价于4月7日、8日连续涨停;9日早间,华讯方舟高开后再度封涨停板,截至目前报价4.62元。

华讯方舟近期股价走势 来源:Wind

深交所要求华讯方舟就以下内容作出书面说明:

第一,三位独立董事在同一时间全部提出辞职的具体原因,独立董事是否存在不得或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是否在独立董事开展履职工作和行使董事职权的过程中予以积极配合、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包括提供足够的资料、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等;是否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公司未同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原因,并分析说明全体独立董事申请辞职对你公司日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为消除相关影响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公司股价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结合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展,说明近期你公司财务状况或经营环境是否已经发生或预计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前期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等公告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形;公司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是否已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定期报告窗口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深交所要求华讯方舟于4月10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公司管理部,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深交所还提醒华讯方舟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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