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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佛山参加高考要这些材料 资格审核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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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如果想在佛山市参加2019年高考,需于11月7日-18日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如果想在佛山市参加2019年高考,需于11月7日-18日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报时间

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应于2018年11月7日-18日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往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可延长至2019年高考报名结束时间。

需要提交这些材料,审核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基本材料

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若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信息和监护关系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不一致,须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二、合法稳定职业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就业创业证》《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三、合法稳定住所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四、居住证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复印件。居住证办理地点在佛山以外其他地市的(除广州),还应提交经当地居住证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和《流动人口办理居(暂)住历史记录》。

五、社保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社保卡复印件。社保缴费地点在佛山以外其他城市的(除广州),还应提交经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和缴费明细清单。

社保、居住证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社会保险年限和居住证的审核

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医疗和养老两个险种)缴费年限截至2019年8月31日累计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予以认定;拟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二)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审核:随迁子女在佛山市参加中考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我市(区)直接认定。随迁子女在其他地市(不含广州)参加中考的,需在11月25日前向报名点提交中考成绩单原件。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此项审核。

(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审核:

1、各报名点负责就业和住所的审核工作,在2018年11月20日前将随迁子女提交的材料按要求录入并汇总上交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佛山市和广州市(含省社保)的,由报名点录入并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认定,随迁子女无需个人办理。

经初审无法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的,仍需随迁子女按各区的要求到相关审核部门各自办理。

3、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其他地市(非广佛)的,由随迁子女或父母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提供相应材料,自行携带《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前往相关地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并将材料在11月25日前提交报名点,审核报名资格。

来源:佛山招考、禅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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