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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成功摧毁多个涉校园贷犯罪团伙 抓获180余名

摘要: 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河北、吉林、上海、福建、陕西等地警方密切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佛山、韶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开展“飓风19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集中对涉“校园贷”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拳打击。

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河北、吉林、上海、福建、陕西等地警方密切配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佛山、韶关、东莞等市公安机关开展“飓风19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集中对涉“校园贷”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拳打击,共摧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受害学生350余人。

今年3月,广州警方接到大学生张某报案,称其被推送广告诱骗至一个叫“某易贷”贷款平台进行贷款,先后4次以“资料费”“服务费”“保证金”“保险费”等名义转账给该平台3000元。期间广州、佛山等地相继发现在校大学生被以培训、低息贷款及冒用身份证进行网络借贷等为名进行诈骗线索。该类案件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胡春华、马兴瑞、林少春、李春生等省领导等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此类针对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包括学生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广东省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全省网络兼职诈骗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将涉“校园贷”违法犯罪列为“飓风19号”专案,部署全省开展侦查。在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的配合下,专案组以与“校园贷”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针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梳理出三批涉“校园贷”违法犯罪线索,掌握犯罪窝点20余个,涉及广东、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北、云南和陕西等多个省市。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相关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方式等犯罪证据。5月下旬,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专案组部署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东莞、茂名等地警方,统一开展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收网行动,成功摧毁多个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受害学生350余人,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账簿、诈骗剧本等涉案证据一批,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悉,一些不法分子和机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将高利贷、金融诈骗等“黑手”伸向大学生群体。有的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有的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有的要求学生提供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此威胁,勒索钱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大学生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校园消费金融的实际需求,许多金融平台(P2P等)、民间小贷公司等机构趁势而入,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于是各种“校园贷”应运而生,在全国各大校园风靡一时。“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金融平台,在给学生创业投资、解决学生经济生活等提供资金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滋生诸如“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较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法律维权意识不强,“校园贷”违法犯罪给学生的心理、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一些学生因此辍学,个别甚至自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活跃在校园之间的网络贷款平台较为复杂(P2P平台、小额贷款平台和民间借贷平台),不同类型的平台在准入门槛、风险控制和行为治理上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良莠不齐”“杂乱无章”等现象比较突出。整顿“校园贷”乱象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不同行业和部门。我省公安机关正积极与金融监管、工商、工信、教育部门及高校、行业协会联合,针对“校园贷”行业中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存在“裸贷”“高利贷”“虚假宣传”等严重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治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网贷平台坚决移交主管部门取缔、整治。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金融秩序和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广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遇资金困难,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支持,不要盲信盲从、贪小便宜;要加强对个人身份信息、财务状况等个人隐私和基础信息的保护,提升网络金融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和借贷观念;对涉嫌“校园贷”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学校反映或向警方报案。同时,公安机关建议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教育机构应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开展理财讲座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学生的理财意识,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学生陷入“校园贷”陷阱。

典型案例

一、佛山警方侦破张某被某网络贷款平台实施电信网贷诈骗案

“电信网贷”诈骗手法:嫌疑人通过QQ、百度、58同城等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的这些费用之后就将其“拉黑”不再联系,以这种手法对大学生实施诈骗。

今年4月上旬,张某(广东佛山某学院学生)接到一外地女子电话,电话中该女子向张某推销一个贷款平台,要求张某录入个人信息,随后以其相关资料不够详细为由,要求张某支付400元资料费,后又要求张某交600元服务费和2000元保证金,当嫌疑人要求张某再支付1600元的保险费时,张某发现上当被骗而到派出所报案,总共被骗3000元。

接报后,佛山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连续多日的侦查,专案组发现该案系由一网络贷款诈骗犯罪团伙所为,并同时排查出一批涉及学生的网络贷款类案件。相关犯罪团伙由专职洗钱人员、取款人员、话务人员等组成,各组间分工明确,窝点分布在湖北武汉及省内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

在公安部的协调和省公安厅的指挥下,5月中旬,佛山市公安局部署警力同时在湖北武汉等地开展收网行动。行动中,共抓获该类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30余名,缴获手机50余台、赃款近20万元及银行卡、POS机、平板电脑、打印机等一大批。

经查,嫌疑人通过QQ、百度、58同城等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广泛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的这些费用之后就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针对发生的涉校园贷相关案件,警方提醒:

1、理性消费:广大学生要培养勤俭意识,摒弃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合理安排生活支出,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2、擦亮眼睛:广大学生要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提高自身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

3、及时求助:广大学生上学遇到经济困难时,请及时找学校资助部门,寻求相关部门提供适当的帮助。

二、广州警方侦破被实施以“培训”名义贷款支付学费诈骗案

“培训贷”诈骗手法:嫌疑人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2017年3月30日,事主谢某(广东某学院本科生)被广州指路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提供就业培训服务为由,骗其签订9920元的两年期贷款合同(本息合计近13000元)。经查,指路人公司通过联系高校社团组织负责人到学校内部举办免费职业指导讲座、招聘人员在校园周边派发调查问卷、各种微信圈沙龙等方式,获取各大在校学生联系方式(电话、QQ等)。随后,该公司安排员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学生做免费的“北森胜任力”测评,再以讲解测评结果、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由,邀约学生到珠江新城某大厦15楼指路人公司。

该公司指定指导老师对事主开展“一对一”辅导,称测试结果显示学生招聘胜任力、综合素质能力非常差,打击事主就业信心,同时向学生表示参加该公司“蓝海计划”的MBTI职业性格测评、Italent综合能力测评、职业生涯规划、商业实战导师项目指导等课程可以提高就业能力,在明知学生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培训教育费用的情况下,以“蓝海计划”是官方支持项目(前6个月免费,后期每月只需700元)、公司介绍工作就业岗位(利用假期兼职可赚取还贷费用)、不满意培训可申请退费等口头承诺,诱骗事主在公司内签订“蓝海计划”意向申请书、蓝海计划项目协议书、教育分期贷款双方协议、教育分期还款计划等系列合同;通过签订《指示交付确认书》的形式,由指路人公司直接收取贷款公司放款。该公司向学生承诺培训不满意可在两年后申请退费,但有意安排培训时间较长,而且占用上课时间。当学生发现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申请退费时,该公司便以已提供培训、学生没有按上课计划上课等理由,拒不退款或只愿意退还少部分费用。

三、韶关警方侦破陈某、佛山警方侦破陆某等被放贷方非法催收案

非法催收手法:放贷方要求学生提供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进行“低息贷款”,一旦学生无法如期还款,便以发布学生裸照等隐私威胁学生,勒索钱财。

1、2017年3月,陈某(广东省某高级职工学校女学生)因欠朋友钱急需贷款还钱,在QQ兴趣部落模块关注小额贷款社区放款人施某,向施某申请贷款3000元,月息270元,施某要求陈某提供全身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陈某按施某要求提供后,施某以照片和视频不象同一人为由拒绝放款,并于4月5日通过微信将裸照发给陈某,勒索1000元,并将陈某裸照发给她母亲。威胁其母亲汇钱给他,否则将陈某裸照发至网上,后陈某母亲便带陈某至派出所报警,此事对陈某心理造成极大压力,被迫休学。韶关警方接到警情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多个部门联动合作,专案组最终锁定了施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5月下旬,专案组赶赴安徽省合肥市将犯罪嫌疑人施某抓获归案。

2、2016年12月,事主陆某(广州某职业技术学院女学生)在“51短借”网贷平台签订借款协议,向陈某(惠州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借款2000元,周息30%,自收到借款后一周还清,本息共计2600元。因到期无钱还款,陈某遂让陆某通过“今借到”等平台以同样的方法向第二个人借款,越借越多,至2017年2月下旬,事主分别从“51短借”、“今借到”和“速速借”三个平台先后向20余人次借款用来偿还上一笔款项,合计借到本金3万余元,事主收到的金额被扣除25-30%利息,或则收到的金额是借款金额,但还款时多付25-30%利息,利息本息合计高达11万余元。在此期间事主用家人和朋友的钱偿还了2.1万元。后陆某逾期未还,陈某便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陆某及其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或其所在学校群贴吧中发布一些侮辱、威胁性的信息,催还借款及利息。

四、广州警方侦破林某骗取并利用同学个人信息进行网络借贷案

今年3月,广州市某工程技术学院女生黄某报案称被一同学向其以借用身份证注册软件为名,利用其身份证信息在网络平台非法贷款1万多元,经贷款公司催讨后才发现被骗。专案组民警通过缜密侦查,于5月下旬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抓获嫌疑人林某。经查,林某交代其于2016年11月用身份证在“名校贷”贷款1万元用于消费,后无法偿还,遂以借用身份证注册为名及提供50元报酬的方式,骗取全校40多名学生的身份信息,先后通过“名校贷”、“分期乐”、“爱又米”、“分期呗”和“零零期”等五个网络贷款平台非法贷款40多万元用于本人消费和挥霍,直至案发。

五、深圳警方侦破梁某鸣利用虚假贷款及元某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实施网络诈骗案

1、今年3月,深圳市龙岗公安分局事主韦某婷(深圳某学院学生)报称:其用手机在网上找到一贷款公司并加对方为好友进行贷款,后按照对方要求,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借条拍照给对方,并要求在本人的支付宝开通亲密付,将额度提高后进行还款,后发现被骗1000元人民币。经查,警方发现这是一起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贷款信息伪造借款证明收取手续费的诈骗案件,该案中犯罪分子利用支付宝亲密付功能,诱骗事主将其支付宝账户设定为亲密付对象,当事主提高额度后犯罪分子即将钱消费转走。5月下旬,深圳市公安机关在广西玉林将涉案犯罪嫌疑人梁某鸣抓获,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今年4月20日,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所接到事主杨某报称:其于赶集网上应聘工作,后添加了客服的QQ、YY,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其交付四次费用共计1796元,付款后其联系对方时对方不回应,发现被骗。深圳警方通过对该类案件分析,发现多宗在校学生被同样手法诈骗的案件。嫌疑人主要利用正规网络平台(例如58 同城、赶集网)发布虚假招聘兼职的广告信息,以学历及工作经验无任何要求、报酬丰厚为诱饵,专门针对在校学生、无固定职业和低收入者,通过聊天工具(如YY、QQ、微信等)和受害人联系进行诈骗。经过缜密侦查,4 月下旬,深圳市公安机关陆续在天津、吉林等地抓获元某(女)、尹某丹(女)等1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通讯员:曾祥龙、黄康灵、张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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