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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税后社保费却要多扣 到手工资反而会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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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税起征点从10月1日起将降至5000元,可近日网上流传一幅截图。称个税改革降税后,月薪5000元的人到手工资反而比降税前少。这是怎么回事?

个税起征点从10月1日起将降至5000元

可近日网上流传一幅截图

称个税改革降税后

月薪5000元的人

到手工资反而比降税前少

这是怎么回事?

小编赶紧仔细研究了一下截图的内容

不看不知道

错漏的地方还真不少

社保应该按个人上年度实际工资缴纳

这幅截图这样的:

首先,计算个税的工资,要扣除五险一金等项目,不是直接计税的。所以,公司给你开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不足5000元,你不用缴纳个税。

其次,社保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而不按实际工资缴纳(超出上下限范围的情况除外)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条例,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社保费。可见,国家法规已经规定,除了另有规定外,个人社保费需按本人工资缴纳,并非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

另据有关规定,社保费缴费基数按缴费个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原则上一年不变。

在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中小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不是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而是最低缴费标准来帮职工缴纳社保。但明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全责征缴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一律按最低标准缴费的现象将有望得到改变。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一直以来是按照你的真实收入水平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个税起征点提高后,扣除五险一金等免税项目后月薪5000元的人,到手的工资只会多不会少。

收入特别高和特别低的人社保按上下限缴费

可以说,大多数职工的社保费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除非是超过了上下限标准。按照规定,超过上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或下限缴费。

根据规定,在广州每年7月开启新的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

比如说,广州的某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25000元,超过了五险的缴费上限,那么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缴纳,即养老保险按20004元缴纳,其余四险按24654元缴纳。

又比如说,广州的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低于五险的缴费下辖,那么缴费基数按下限的标准缴纳,即养老保险按3469元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4931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按2100元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已经由1895元/月调整为2100元/月,也不是截图中的“1800元”。

广州个人社保费缴费率仅10.2%

除了上面这些,截图中显示的社保费缴费率也畸高,并不符合规定。

按照截图计算,社保费的个人缴费率高达18.4%(根据320÷1800;920÷5000得出);而企业费率高达37.2%(670÷1800;1860÷5000得出),两者费率合计超过55%。

实际上,2015年以来国家已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

按照现行规定,个人需要缴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率分别为8%、2%和0.2%,即个人的社保缴费率为10.2%。

企业社保费缴费率则为:养老保险14%,医疗保险7%(缴费率阶段性从8%降为7%,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生育保险0.85%,失业保险有第三档(0.48%,0.64%,0.8%),工伤保险有八档(0.2%,0.4%,0.7%,0.9%,1.1%,1.2%,1.3%,1.4%)。按照最高缴费率计算,企业的社保费缴费率也只为24.05%。

来源:广州参考(gzcankao)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

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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