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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部门本月起将重点整治7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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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肆意穿行、无视交通信号灯;非法改装、罔顾道路标志标线、随意停放等;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各种花式违反交通法规……记者8日从佛山交警部门了解到,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交警部门将对上述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曾越杯摄影报道:肆意穿行、无视交通信号灯;非法改装、罔顾道路标志标线、随意停放等;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的各种花式违反交通法规……记者8日从佛山交警部门了解到,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交警部门将对上述7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统计,截至9月25日,全市共发生402宗由驾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方承担同等或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56人死亡,416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52%,下降16%,上升72%。

今年8月15日7时许,曾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顺德区均安镇仓沙西路由沙头村方向往家骏五金厂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顺德区均安镇仓沙西路3号广东同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开路段时,遇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在前方同向行驶。曾某从唐某左侧超越该车的过程中,遇唐某往左行驶,曾某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曾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曾某、唐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今年4月15日5时许,刘某骑自行车由顺德区北滘镇桃村基头大街往桃村工业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北滘桃村工业区雲志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对开路段,刘某左转弯进入桃村工业大道往群力路方向行驶时,遇黄某驾驶粤×普通两轮摩托车沿桃村工业大道由坤洲往群力路方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黄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推车逃离事故现场,后被交警部门查获。经过调查,刘某骑自行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没有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且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

“三轮车(包括人力三轮车、安装有动力辅助装置的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闯红灯’、不依次排队通行,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将成为交警部门下一阶段整治的重点。”佛山交警一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7类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路段和时段,多种执法管理方式强化管控,派出“摩托车铁骑队”机动巡逻,滚动查纠交通违法,教育劝导按道通行、守法出行,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

同时,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安监、工信、质监、交通、工商、邮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紧盯邮政快递、外卖送餐等企业的三轮车、自行车管理情况,规范共享单车投放。对企业配送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结合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管理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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