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被公司解雇 法援律师伸援手获赔五十万
摘要: 残疾人冯某(肢体三级)于2018年3月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多次协商未果,寄望于通过诉讼维持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金羊网记者 薛江华 通讯员 邓宝玲 阳树新
残疾人冯某(肢体三级)于2018年3月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多次协商未果,寄望于通过诉讼维持与公司的劳动关系。2019年3月5日,他走进白云区法援服务大厅寻求法律帮助。经审查,冯某符合法援申请条件。当日,白云区法援处依法指派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任丹律师承办该案。

在白云区法律援助处,经常有残疾人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任律师接受指派后,通过阅卷及会面了解到:冯某在2012年发生工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历经多次仲裁和诉讼,才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冯某主张维持劳动关系是否于法有据?深谙劳动争议法律法规的任律师第一时间想到《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六级伤残的,可享有一次性补偿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上述规定,任律师决定以此为本案突破口,并为开庭做了充分的准备。
任律师没有想到的是,开庭当天,用人单位提交了一项新证据证明冯某曾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甚至为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据此解除与冯某的劳动合同并不违法。由于冯某此前并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这令任律师的代理工作陷入了被动。经综合考量分析,任律师认为本案夹杂着单位与冯某之间的积怨,只有和解、调解才是最好的化解方式。冯某考虑后同意调解,但坚持要单位补偿80万,双方僵持不下。
面对困局,任律师没有避重就轻,反而迎难而上,从情、理、法多个角度主动找公司负责人,深入分析遭遇工伤的冯某不只是身心受创,其合法的工伤待遇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历经七年维权,公司的处理方式加剧了他的情感对抗。为避免冯某做出更加偏激的行为,建议公司拿出最大的诚意来化解双方的积怨。
公司负责人认可了任律师的观点,几经考量后同意以50万一揽子解决。面对执拗的冯某,任律师循序渐进分析:首先,依法计算他的工伤待遇不足23年,50万已超出法定预期;其次,冯某的身体疾病是否与工作环境有关需要做职业病鉴定,若鉴定不构成职业病,单位无需赔他一分钱;再次,冯某已经打了七年官司,劳神伤财,现在公司愿意给50万,倘若以后公司经营滑坡,很可能分文不得,之前不乏类似案例。听完以上详尽的分析,冯某终于点头同意该调解方案。
2019年5月28日,双方在市仲裁委达成调解协议,当场以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付清相关款项。这宗原本要走繁杂诉讼程序的案件以简单的非诉形式结案,化解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积怨,最大化的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