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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看!禅城2018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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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

禅城2018年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禅城2018年公办小学招生方案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2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人士子女;

(二)经审批符合借读资格的新市民子女;

(三)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小学招生工作实行免试入学

小学招生工作实行免试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法按期入学。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相对就近”的原则招生;政策性借读生按照“分类排序”原则招生;普通借读生按照积分排名顺序招生。

民办学校统一使用“禅城区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同等条件下应优 先招收居住在本区的学生。

招生程序1报名户籍生报名

2018年3月16日—25日,户籍生家长登陆“禅城区招生系统”网上报名。主要填写身份信息、户籍地址、房产信息、居住地村(居)委等信息。

3月25日—26日,家长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报名确认。网上信息比对全部通过的户籍生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确认表》签名后交小学报名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未通过的户籍生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确认表》并签名,附上比对未通过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交小学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超龄的户籍生报名需提供上学年度已办理的延迟入学申请 回执;驻禅军人子女到佛山十三小报名点确认;审核通过的企业人才子女到玫瑰小学报名点确认。

未到小学提交报名确认表的户籍生,视为放弃在本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参加报名确认。

借读生报名

申请政策性借读生需于3月13日—4月30日到居住地居委和街道(镇)办理计划生育审核,计划生育审核由区计生部门负责。申请普通借读生需于4月9日—5月4日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积分管理工作由区流管办负责,积分材料的要求详见2018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

政借生网上报名

政借生家长于4月9日—13日登陆“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借读条件信息和居住地信息。

政借生网上报名确认

4月14日—5月4日政策性借读生家长在网上报名确认,政策性借读生入学条件以网上比对结果为准,比对项目全部通过的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确认,不需到小学现场确认。政借条件网上比对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请家长直接到职能部门查询,校正网上填报信息,仍不能比对通过的,持查询凭证于5月4日到禅城区招生办备案。

普借生网上报名

有剩余学位时普通借读生于5月7日—11日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新生本人、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和居住信息。普通借读生不需网上报名确认。5月11日后,不再接受借读申请。

2公布招生地段

区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原招生地段内报名人数,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科学制定 2018 年小学招生地段,及时向社会公布。

3录取户籍生

户籍生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 1-6类”的顺序依次录取,人户一致户籍生根据招生地段统筹安排学位,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地段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录取借读生

按照政借1-16类顺序优先录取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积分排名录取普通借读生。

5注册

各小学统一于7月14日安排注册,注册后招生结束。

附:禅城区2018年公办小学招生日程表

户籍生录取办法

禅城区户籍新生按照以下情况依次录取。

人户一致

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父(母),新生与父(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一致。

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与父(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也可为新生(外)祖父母与新生父(母)共有。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人户一致新生原则上入读地段学校,地段学位不足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人户不一致

1.人户分离

第一,户主和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是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与父(母)同属该户籍,户籍地址与该房屋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另有房产。

第二,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父(母)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并占有该房屋全部产权,房产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

符合上述两类情况的新生为人户分离。人户分离按照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2.拆迁户

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按其拆迁合同,选择安置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拆迁前房产地址所属地段安排学位。其他情况由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公共租赁住房户

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单位房的租住户,户主是新生父(母),新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地址与租住地址一致,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且该住房为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4.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新生的父母只占有住房的部分产权),含以下几种情况: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父母和非直系亲属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离世,产权人尚未变更或(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产权人为新生(外)祖父(母)和 非直系亲属共有,该房屋是新生及其父母的实际唯一居住地。

5.挂靠户和集体户

新生户籍所在房产的产权人为非新生直系亲属,或新生户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该住房是新生及其父母实际唯一居住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和居委会证明。

6.未达到以上“人户不一致”条件的学生,可统筹安排在户籍地址所属地段附近的学校。

报名截止后户籍迁入禅城区的学生

3月26日户籍生报名截止后,确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入禅城区申请入学的新生,可在政借生网上报名结束前(5月4日) 补报名,不确保安排地段学校。


借读生录取办法

户籍生录取后的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借读生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十六类条件之一,并在我区居住的非禅城区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 处理完毕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按照 1-16 类顺序统筹在区内公办学校安排学位,录满为止。同一类别不能够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第 11 类政策性借读生(在本区购买 80 平方以上商品房人士子女)

(1)优先安排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政策性借读生, 后安排提供购房备案合同的政策性借读生。

(2)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3)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政借第 15 类),且父母一方在本区购买 80 平方以上商品房人士子女可以按照本条件申请借读。

2.第14 类政策性借读生(在本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满 5 年以上人士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

3.第 15 类政策性借读生(父母一方属于禅城区户籍人士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

4.时间计算方式:从报名截止日(5月4日)向前推算。

本市外区人士子女

佛山市非禅城区户籍人士子女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小学,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区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 80 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产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基本材料为:报名截止前(5月4日)在本区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计划生育证明。

普通借读生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后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招收普通借读 生。参加积分入学获得积分的新生可填报一所公办小学志愿,新生家长可根据志愿学校位置、学位数、已报志愿人员确定新生志愿学校,无志愿的新生视为放弃申请学位。各志愿学校按照积分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信息发布

家长可按照以下方式查阅招生信息

1.禅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办小学初中入学专栏;

2.“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佛山市民网”微信公众号;

3.禅城区招生系统;

4.禅城区“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热线 8881200;

5.各小学招生电话;

6.现场咨询:各小学招生报名日现场咨询、禅城区招生办服务窗口咨询。

温馨提醒

家长作为新生法定监护人,需亲自办理入学报名和注册,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学资格,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和转学申请。

禅城2018年公办初中招生方案招生对象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非禅城区户籍的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少年,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招生原则

坚持分片划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新生家庭实际居住地,按照户籍类别分类排序的原则安排学位。

实施多样化的招生方式。根据我区初中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和家长需求实施多样化的招生方式:以“划分地段,就近入学”为基本录取方式,对口直升方式为补充,户籍生可参加自主选校,普通借读生按志愿填报结合积分方式录取。

招生程序1报名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学籍系统导入学生信息,家长于 4月9日至4月18日登陆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

4月17日至4月18日到就读学校进行信息确认,网上信息比对全部通过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确认表》签名后交毕业学校,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网上信息比对部分未通过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确认表》并签名,附上比对未通 过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小学,完成报名确认。

非本区就读符合禅城区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非本区就读符合禅城区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于4月9日至4月18日登陆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4月21日,携带毕业小学出具盖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毕业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导出打印)、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佛山市第十中学或佛山市惠景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未按时提交报名确认表的学生,视为放弃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2公布信息校验结果

公布信息校验结果(4月28日),系统校验未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普通借读生需及时参加积分入学申请,办理时间为 4月9日—5月4日。5月4日后,不再接受借读生报名申请。

3公布招生地段(6月22日)

教育部门将根据各学校原招生地段内报名人数及学校招生 计划,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2018年初中招生地段,及时向社会公布。

4招生录取

户籍生划地段录取和对口直升录取工作同时进行。户籍生录取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 1-6类”的顺序依次录取,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地段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我区指定的对口直升学校实行对口直升录取工作,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该片区初中。户籍生录取后,可选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作为自主选校志愿, 参加自主选校(摇珠)录取。

户籍生录取结束后,各学校剩余学位数按照政借1-16条优先录取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积分高低和志愿录取普通借读生。

5学生注册

各初中统一于7月14日安排注册。注册后招生结束。

附:禅城区2018年公办初中招生日程表

录取方式1划分地段录取

户籍生参照招生地段录取,政策性借读生按照分类排序的方法依次录取。

2对口直升

禅城区指定的对口直升学校实行对口直升录取工作,学生必须为该校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校连续6年学籍,户籍生和借读生均可直升对口初中,升读初中时无需验核户籍、房产、居住、社保等信息。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禅城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一览表

3自主选校

户籍生按地段录取后,可选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作为自主选校志愿,参加自主选校(摇珠)录取。选校成功免费到志愿学校就读,选校不成功到原录取学校注册就读。自主选校方案另文通知。

4按照“志愿填报结合积分”录取普通借读生

根据积分分值和剩余学位情况划定积分入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三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学生填报志愿,根据积分分值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

未能按志愿学校安排的,先就近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来源:禅城发布、禅城区教育局

编辑:曾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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