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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水有了行动指南 2030年广州再无黑臭河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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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备受瞩目的“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到2020年包括珠江在内的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7成以上,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V类水);2030年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据新华社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行动计划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除了136项改进强化措施、12项研究探索性措施外,重点提出了90项改革创新措施。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水节约集约使用、生态保护红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环保市场、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改革创新的新要求。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水计划目标

●2020年,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2030年,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昨日,备受瞩目的“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发布,其中提出,到2020年包括珠江在内的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要达到7成以上,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V类水);2030年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广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珠江水质:2020年珠江七成以上水质达III类

“水十条”:到2020年,珠江在内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即劣V类水)。

现状:广东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水十条”中的目标与广东已出台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基本一致。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20年底,全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 据了解,目前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已能达到Ⅲ类,这种水质能与人体皮肤直接接触,也就是可以游泳,但平时仍以IV类为主。

河涌:广州2020年底主要河涌不黑臭

“水十条”: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现状:根据《南粤水更清计划》,到2020年底,完成流经城市的河涌和流经县城的主要河涌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不黑不臭。也就是说,广州到2020年底流经市内的主要河涌就要实现不黑臭。但近两年的监测显示,广州的河涌水质并无明显改善迹象。今年3月份的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全市64段河涌中,有45段为劣Ⅴ类水质,比例为70.3%;中心城区34条河涌中,劣V类水质河涌占30条,比例高达88%。

污泥处理:广州明年100%本地无害化处理

“水十条”:要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现状:目前广州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每天在2700吨左右,由于含水率高(80%左右),黏稠易发臭,运输和处置困难。津生污泥厂关闭后,广州本地缺乏大型的污泥处置场所,大量的污泥要运到外地处理。根据相关工作方案,2015年至2016年要基本完成全市48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建设,新建、扩建的19座污水处理厂也同步建设污泥干化减量设施,再将干化污泥运输至水泥厂、电厂和垃圾焚烧厂直接焚烧,实现污泥处置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届时,广州污泥就能够实现100%无害化、本地化处理。

环保投资:可拉动广东治水投资空间

“水十条”:将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环保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水平等措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现状: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区岳洲表示,“水十条”对环保产业肯定有很大带动作用,对广东来说治理水污染是最关键的,广东目前城镇污水处理率在80%左右,意味着还有约两成城镇污水未处理,而农村水污染就更严重,投资空间很大。

绿色信贷: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将受限

“水十条”:推行绿色信贷。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现状:目前广东和广州均有对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一名广州环保系统内人士表示,如果有企业严重违法排污将被列入“黑名单”,未来还会对其进行相关财政补助限制和信用融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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