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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法院引入港澳籍陪审员制 五陪审员参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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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一场关于LV商标侵权案公开审理。除了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席上还有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坐阵。

广州南沙区法院率先引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五位港澳籍陪审员全已参与案件陪审

■新快报记者 谢源源 通讯员 夏江丽 陈思勤

昨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一场关于LV商标侵权案公开审理。除了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席上还有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坐阵。

南沙区法院在全国率先引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至今实行已超过一年。昨日,南沙法院举行“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港澳商会协调机制年度总结会”,为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等涉港澳审判工作交出了一份周年成绩单。据南沙法院副院长曾普光介绍,2015年1至11月,南沙法院共受理涉港澳案件48件,同比增长29.73%,审结35件,同比增长25%。

五位港澳籍陪审员 已经全部参与陪审

2015年3月,该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件港澳陪审员参审案件。截至目前,五位港澳籍陪审员已经全部参与案件陪审,全年共参与陪审案件8件,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近20%,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据介绍,2014年8月至9月,南沙法院分别与香港南沙联谊会、澳门南沙商会签署会商纪要,正式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协调机制,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目前,港澳商会成员已参与调解案件4件,成功调解2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

“2015年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陪审和涉港澳商会协调工作实践为制度的良性运转开了一个好头。”南沙法院院长吴翔说,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提高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的认同度,提升司法裁判的对外影响力,为南沙新区全面打造粤港澳合作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南沙法院将继续加强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力度,进一步拓宽港澳籍人士司法参与渠道,加强与港澳商会的协调合作,为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上过大学且全是老总

但对内地法律不清楚

“虽然5位陪审员都受过高等教育,有些还有海外留学经历,但对内地法律不清楚,通过这一年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王明焱在昨日的座谈会上说。

据了解,首批5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全是企业老总,其中3人为港籍,2人为澳门籍,均是在南沙投资、工作或生活的港澳籍中国居民。他们分别是香港、澳门和广州5家企业的在职管理人员且均是南沙区政协委员。

从5位陪审员的背景资料看,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4人,占比80%,其中硕士和博士各有1人。年龄段分布上从60后到80后均有涵盖,最年轻的为26岁。值得注意的是,5位陪审员中有3人分别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威尔士大学、英国布莱顿大学等国外高校,在该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中,有海外求学背景的陪审员占比达到60%。

知多D

港澳籍人民陪审员 由人大常委会任命

2014年9月1日起,《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正式实施,至此,这一条例确立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也诞生了,《条例》同时规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主要是参与审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

同年11月25日,经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王明焱等5人成为首批广州市获得任命的港澳籍人民陪审员。

2014年12月15日,南沙法院对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授课内容包括庭审观摩、民事案件诉讼规则及证据审查、法院基本情况介绍和审判工作基本规则、陪审员职责和权力、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职业道德等。

心得体会

当港澳籍人民陪审员 起码要精通三种语言

在南沙有近十年企业管理经验的王明焱认为

身为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王明焱凭借在南沙近十年的化工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不仅为参与庭审提供了宝贵的知识背景,更是让他在认知体系方面都对内地、香港政策有了体会。

他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审理案件的经验,但在企业纠纷方面却能给予法官中肯的意见。此前他所接触的案件大部分是在港企业与内地有合作,但运营过程中发生劳务、资金等纠纷的案件。

王明焱说:“不少港商对内地的法律和制度并不熟悉,发生纠纷后,‘以我为准,向我靠拢’的观念很浓,我们通过与香港和内地的法律代理人进行沟通,让他们对彼此有熟悉的过渡,消除各自的偏见。”

南沙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多,加之内地与港澳深度融合,审判队伍的能力建设也朝着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方向进行。

“在我看来,每个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最起码要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而且需要具备国际惯例、金融、财会等相关领域知识。”王明焱表示,“做一名具有国际视野和丰富民商事审判经验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民陪审员,是我的目标。”

庭审直击

提出关键问题

香港籍陪审员 获审判长好评

昨日上午,由香港籍陪审员陈丽芳参审的案件在南沙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正是南沙法院院长吴翔,另一位合议庭成员是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梁颖。

该案是一宗知识产权案件。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公司是“LV”商标的持有者。2014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卓尔珠宝公司在北京一黄金珠宝商城开设了卓尔珠宝专卖柜台,柜台由个体工商户北京兆嘉玉福商贸中心注册并实际经营,该柜台销售了由卓尔珠宝公司生产并使用LV注册商标的耳饰,故将卓尔珠宝公司和兆嘉玉福商贸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66万元。

在庭审现场,陈丽芳认真听着原、被告的发言,不时地跟审判长吴翔交换意见。在法庭调查环节,审判长将争议焦点归纳为卓尔珠宝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和赔偿数额计算问题。

陈丽芳围绕争议焦点,对原、被告提出了“耳饰是否由卓尔珠宝生产并销售?”、“赔偿数额是如何计算?”等关键性问题。

这不是陈丽芳第一次坐在审判席上。作为首批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中唯一的女性,陈丽芳在今年5月便已经参审过一宗股东资格认定案件。

问及坐堂审案的感受,陈丽芳坦言:“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审案,但是却是第一次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还是免不了紧张。好在事先经过培训和阅卷,也学习了民事诉讼流程,所以整个过程还比较顺利。吴翔院长思路很清晰,学习到了很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陈丽芳的此次表现,也获得了审判长吴翔的好评。吴翔表示,陈丽芳非常认真地对证据进行提前研究,并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进行提前学习,加以储备,庭审主动思考,能够很好地帮助合议庭发现事实。

如今,担任物流公司董事长的陈丽芳已是标准的“穗港通”,每周二至周五都在南沙办公居住,周六日周一就在香港处理日常事务。尽管业务繁忙,陈丽芳仍不忘自己作为陪审员的责任和义务,手机的日程表里专门设置了处理审判事务的日程提醒。

陈丽芳说,自己作为首批港澳籍陪审员,觉得光荣和责任重大,也是人生的全新历练,履职的过程就是不断学习、自我完善的过程,一定要履行好“不穿法袍的法官”的职责,充当两地对接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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