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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开92公司骗23万人非法集资99亿 首犯蒋洪伟获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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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上午,迄今为止全国规模最大的集资诈骗案——“广东邦家公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该案创下涉案金额和受害人数两个全国之最,一审认定金额达99.53亿元,上当受害者多达23万人次。首犯蒋洪伟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规定后的最高刑罚。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魏徽徽

昨日上午,迄今为止全国规模最大的集资诈骗案——“广东邦家公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该案创下涉案金额和受害人数两个全国之最,一审认定金额达99.53亿元,上当受害者多达23万人次。首犯蒋洪伟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这是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规定后的最高刑罚。

案情

全国16省开92家公司

蒋洪伟生于1971年4月20日,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出生地吉林省吉林市。2002年12月至2010年8月间,蒋洪伟在广州先后注册成立绿色世纪公司、广东邦家公司、兆晋公司和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下称邦家健康超市公司)这四家公司,并且担任法定代表人。

一审查明,这四家公司的注册资本少则1000元,多则7000万元,蒋洪伟出资从60%到99%不等。四家公司成立过程中,蒋洪伟又相继在全国16个省、直辖市设立64家分公司及24家子公司。

随后,蒋洪伟等人以上述公司的汽车等实物租赁、保健品和有机食品销售等业务为掩护,在未取得政府部门融资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推销会员制消费、区域合作及人民币资金借款等方法,在全国范围内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巨额集资款无法返还

经司法会计鉴定,绿色世纪公司、广东邦家公司、兆晋公司、邦家健康超市公司在2002年12月至2012年5月期间非法集资金额约为99.53亿元,受害人数多达23万余人次。

经查明,上述非法集资款按照蒋洪伟指示,汇入其个人账户及其指定的私人账户,并由其本人控制和调拨使用。蒋洪伟将集资款用于员工的奖金和业绩提成共55206.43万元、参与集资的社会公众的到期本息支付共802939万元,从而制造社会公众的集资款得到高额回报的假象,达到进一步吸取社会公众集资款的目的。此外,本案有部分集资款蒋洪伟无法交代资金去向,上述公司的账册记载不清,去向不明,造成巨额集资款无法返还。

据悉,蒋洪伟作为广东邦家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使用多家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方式,购买名牌服装、名表等个人奢侈品,挥霍集资款人民币22881775.12元、美元236008.32元、欧元29828.74元、港币1011.32元、澳币20883.89元、马来西亚币4140.21元。

判决

首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蒋洪伟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周文凤等17人在同案人蒋洪伟的指使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还认定,蒋洪伟在共同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一审判决蒋洪伟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人则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14年不等,并处2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金;法院还判决违法所得、财物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同时宣读了已扣押的财产,包括蒋洪伟的赃款941420元,各被告人退缴款项,广东邦家公司的127辆车辆以及该公司被查封的北京青龙湖别墅43套。

判后,4名被告人举手当庭表示要上诉,但蒋洪伟未表态。

广州市金融局局长:非法集资处置不力领导干部一票否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昨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了本届政府第19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金融局提交的《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稿,提出基层政府(包括区镇街)对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并实行重大案件处置不力一票否决制。

数字:去年广州非法集资立案超80件

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后即时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对《意见》进行了通报。

邱亿通介绍说,非法集资是我国经济金融领域长期存在的痼疾,广州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为表现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数居高不下。据介绍,去年广州市非法集资立案数超过80件。

“根据我们的统计,还有大量没有立案的。”邱亿通说,近年来广州发生的比较严重的非法集资案,其中就有广东邦家租赁案,涉嫌非法集资99亿,涉及16个省市,涉案人员约有20万。目前,该案正在推进相关的司法程序。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意见》。

《意见》亮点:

1。

处置不力,领导干部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要建立基层政府主体负责制。基层政府(包括区镇街)是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区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责人员,落实职责分工。

邱亿通表示,《意见》还对基层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行了严格的考核制度,有一整套很严格的量化考评体系,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根据案件发生和处置的情况综合评定得分,原则上发生非法集资重大案件的区如果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控制不力且产生极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当年考评得分不及格,将会受到“一票否决”制的影响。

2。

列入黑名单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记录,将拒不接受风险提示、拒不整改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管指令的市场主体及其负责人,列入非法集资“黑名单”。

邱亿通表示,对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会提醒他们进行整改,对拒不接受风险提醒、拒不整改风险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管指令的市场主体及其负责人,列入非法集资的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工商、房管、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按照权限规定限制性的措施,包括房屋租赁、公司注册、银行开户等,防止其继续经营危害社会。

3。

举报非法集资将有专门奖励办法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邱亿通表示,希望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打击非法集资,鼓励群众对身边的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进行举报,要探索建立奖励基金,利用110及其他政务平台,建立面向社会公众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有奖举报制度。如果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由相关部门根据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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