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橘红无身份保护 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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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节期间,市民参观化橘红种植基地
6月18日,化州市将举办化橘红文化节。加上近日化橘红入选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如何立法保护化橘红引起各方关注。“市场上不少药品都注明有化橘红成分,但只有小部分药品企业用到正宗化橘红。”在一次研讨会上,化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姚国林一语道破化橘红产业面临的尴尬局面,市场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出现。对此,化州市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智慧农业平台进行监控,通过立法强制化橘红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入平台,建立可溯源机制。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发现,除化橘红外,将要立法保护的另外7种中药材也面临身份标识难题。有专家表示,这些中药材名称被冠以“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仁等前缀,是因为在这些地方种植含药量更高,建议通过立法实现品种单列。
产量:化州年产3800吨
化橘红是一种中药材,因可有效治疗风寒咳嗽而享誉海内外,药效主要成分是柚皮苷。化橘红被冠以“化”的前缀,与茂名化州市得天独厚的环境有关。在化州当地种植化橘红果树,一个果子内含有的柚皮苷超过5%。如不在化州种植,单果柚皮苷含量无法达到这个数值。
13日,羊城晚报记者在化州市走访看到,农民种植化橘红的积极性很高。在平定镇,许多村民的庭前屋后都种有化橘红果树。村民李柯伟说,家里仅种植60棵化橘红树,每棵树采果二三十公斤,今年市场收购价每公斤70元,60棵树的产量能卖8万多元。
化橘红不仅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化州市以打造建设国家级化橘红产业化示范基地为核心,形成化橘红产业“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格局。化州市还准备利用独特的化橘红文化,打造乡村旅游。
化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冯浪说,目前,化州全市化橘红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年产鲜果3800多吨,带动种植群众20多万人。化州现有化橘红产品加工企业65家,取得专利技术30多项,年产值超4亿元。预计到2020年实现种植化橘红面积10万亩,工业产值11亿元。目前,化橘红产品畅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尴尬:需求旺盛假货多
尽管化橘红种植量、生产规模都实现了大幅提升,但还是“一橘难求”。据介绍,化橘红总产量仅为3800多吨,但仅药用化橘红市场需求量就有2万多吨,饮料、饮片、保健品、香料、工艺品等领域更是需求旺盛,市场缺口十分巨大。
巨大的需求带动了种植积极性,但也给市场的鱼目混珠埋下隐患。
广东美华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化州市种植1.2万亩化橘红,其负责人陈周华直言市场上大量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致使化橘红含金量一直无法提升,整体价格也迟迟上不来。陈周华说,除了化州外,其他地方也种植橘红。化橘红与橘红晒干后,除了检测柚皮苷含量外,外观上根本无法分辨真伪。不少商贩拉着其他地方的橘红到化州,在化州出售就变成了“化橘红”。化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姚国林说,不少药物成分上都标示含有化橘红,但实际上只有少数药企用了正宗化橘红。
化州市工商局局长王忠权称,化州市一直重视化橘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15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化州注册“化橘红”、“化州橘红”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倘若外地橘红伪冒化橘红,工商局可追究其责任,但因为维权成本较高、检验判断产品用时较长,所以维权的过程比较难。
另一方面,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凌晓文表示,2009年,广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以柚皮苷含量为指标的化橘红质量标准,但因“标准”的制约力远低于法律,所以对其贯彻实施缺少自觉执行和严格监管。
出路:建化橘红溯源平台
化橘红发展的困境或许迎来了新的转机。
化橘红等8种中药材入选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从种植户到职能部门,都希望通过立法解决长期制约化橘红产业发展的困惑。
姚国林期望通过立法为化橘红定义,区别其他地方种植的橘红,按照“柚皮苷含量超过5%”来定义化橘红,其他地区的橘红就不能再冠“化”字头,化橘红产业才能迎来发展的春天。
有了“身份保护”后,陈周华说,化橘红标准化生产是大势所趋,化州可建立一个可溯源的智慧农业平台,通过立法强制生产化橘红的各个环节加入到这个平台中。从种植户选取树苗开始,种植、采收、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数据都输入平台。这样,市场上每一个果子都能溯源,细致到每个果在哪棵果树、何时采摘、如何加工,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专家:保药材意在促中医
作为可入药的果子,化橘红的溯源对药材“身份证”也有重要意义。
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林丽一直关注广东中医发展,他认为医药不分家,广东立法保护岭南中药材提升药效,中医振兴有望。
林丽说,中医作为悠久灿烂文化的代表之一,在广东已经形成独特的文化。“可能其他省份中医比较萧条,但广东是例外的。”他认为,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仅有8个,以后会逐渐将更多品种囊括进来。医药不分家,广东通过立法方式保护中药材,实际是推动广东中医发展。
具体到对每种药材的立法保护,林丽以化橘红为例进行解释,他认为需要建立一个可溯源的资源库,给每种药材一个“身份证”。他说,因化橘红的特殊之处,在各种药典中,化橘红从清朝开始就被单列出来,与其他橘红区分。1958年起,有学者提出化橘红不够用,才逐渐将其他橘红列入化橘红范畴,也造成了如今的混乱。他建议,这次立法对化橘红实行品种单列,建立可溯源的资源库,才有利于保护化橘红。其余的7种药材也可以通过这个模式,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药材名一字之差含药量大不相同
羊城晚报记者发现,除了化橘红,入选广东岭南中药材第一批立法保护品种的广陈皮、阳春砂仁、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等7种中药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碰到与化橘红同样的制约因素。这些药材含药量高,但因为缺少一张“身份证”,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产品。
阳春市市委办相关人员说,与化橘红相比,阳春砂仁同样含药量高、身份难辨、市场上存在以次充好等问题,除了解决这些问题外,砂仁必须攻克产量难以提升的瓶颈。最道地的阳春砂仁属于阳春市春城街道蟠龙村。经过多年发展,亩产量已经提升到150斤左右,但还是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为市场存在以外地产品冒充的现象,阳春砂仁价格也无法大幅上升。砂仁卖不出好价,又无法大面积推广。所以,立法必须破解这种恶性循环,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记者了解到,广陈皮同样存在身份辨认难题。据报道,新会陈皮经营存在外地陈皮充新会陈皮卖、年份短的当年份长的卖等现象,给新会陈皮品牌带来极大损害。由于目前没有标准可言,市民在选购陈皮时很难辨别出其是否属于新会出品。业内人士表示,“中国药典质量标准———陈皮”“广东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新会陈皮”等的制定,对规范陈皮产业及提高陈皮品质起到重要作用,但仅规定了产品品质,并未制定现代化标准体系,规范其生产过程、贮藏年份、产地鉴别等。(全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