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37年父告女索赡养费 女儿答应每月通话后和解

南方都市报
关注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通讯员黄蕴磊 黄妙姿 与母亲离异后“消失”37年的父亲突然出现,从河南赶到珠海,将女儿徐女士告上法庭,索要6100元/月的赡养费。法庭上,70多岁的父亲提出多项要钱的诉求并为以前不抚养女儿找理由,40多岁的徐女士倍感委屈。而当庭审结束,女儿答应每月与父亲通电话一次,父亲放弃了赡养费的诉求,让女儿为他办理入敬老院手续,费用他自己负担。
离婚后没养过女儿忽然要钱
昨日下午,这起家庭案件在香洲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原告徐某来已经73岁,退休前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中级职称工程师,育有女儿徐女士和一个儿子。徐女士七八岁大的时候,父母离婚,法院把她和兄弟判给母亲抚养,并要求父亲徐某来支付抚养费。不料,此后父亲徐某来便在徐女士一家的视野中消失,且从未按照判决支付过抚养费。
如今,整整37年过去,徐某来已年过七旬,徐女士也40多岁。徐某来却突然将徐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徐某来提出,如果他回珠海养老,自己现在居住在坦洲的一个旧式小区中,房子属于危房,即将拆迁,而前女婿名下有三处房产,女儿名下也有房产。因此要求女儿支付家中保姆工资3000元、住房补贴1000元、生活补贴600元以及房租1500元。同时,还表示,因为他一直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所以不向儿子索要赡养费。
父亲放弃要钱只求每月通电话
对此,法庭上徐女士回应,自己是一个失业人员,经济能力差,女儿都一直是前夫抚养的,自己名下的房屋仍处于还贷阶段。同时,令徐女士觉得不能接受的是,作为原告的父亲多年来并未尽到抚养义务。当年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均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生活费,但父亲却一直拒绝。对此,徐某来说:“这么多年女儿未索要抚养费,所以并不需要我的抚养,否则她生活不下去会找政府部门,政府部门肯定会来找我,但事实上无人找我。”
昨日庭审现场,徐某来还增加了两项诉求,要求女儿每月头三天给自己打一次电话,平时也必须保证电话对自己畅通,同时,还要求女儿支付自己从河南赶来珠海开庭的路费3800元。而庭审后事情忽然峰回路转,徐女士与父亲最终达成了调解。徐女士将为老人家办理入敬老院手续,费用老人自己负担。还将支付父亲的路费,同时答应父女每月通电话一次。父亲则放弃了其他请求,并同意支付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