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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将增加“房源核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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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将增多一个“房源核验码”,但登记流程比以前更便利了。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赵燕华报道:今后,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将增多一个“房源核验码”,但登记流程比以前更便利了。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修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规则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则指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其他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机构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应当先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对外出租房屋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后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合法来源资料)、出租人身份证明,由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源核验。

租赁当事人应当在订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双方自行签订合同的,可由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此前由出租人办理)。企业出租房屋,或中介机构促成租房的,由他们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中介机构促成企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由中介机构办理手续。

相比旧规则,新修订的规则增加了一个“房源核验码”。据悉,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并获得房源核验码的房屋信息,可以在平台、门店现场或网络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时予以标注。市民在办理申请登记备案时,原本需要提供三类资料,通过该码只需上传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此外,通过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的,可同步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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