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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如何加装电梯,后续如何管理?广州出台加装电梯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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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5日,广州发布实施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确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技术评估、设计、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则。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广州是超大城市也是老城市,且老年人大多居住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需求十分强烈。为适应新时代广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10月15日,广州发布实施广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DB4401/T286—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确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总体要求,并规定了技术评估、设计、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则。

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地方标准

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为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广州早在2016年9月就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加梯工作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技术指引。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技术规程》面临着与新的需求相适应的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广州总结20多年加梯工作中的成熟做法并提升为标准规范,出台《技术规范》这一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共9个章节76款条文,内容涵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民生工程前期阶段技术评估、方案设计,中期阶段土建施工和验收、设备安装,后期阶段使用管理等全生命周期规范要求,致力构建系统完备标准体系,促进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既是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地方标准,也是目前体系最为完备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

着力解决居民无障碍出行难题

《技术规范》聚焦完善民生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着力补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关于基础、结构、消防、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安全规范要求。《技术规范》指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结合既有住宅及其周边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设计,综合考虑防灾防洪、消防安全、结构安全、交通组织、管线迁埋、采光通风、视听干扰、立面风貌等方面要求,减少加装电梯对城市、社区公共空间、绿地绿化、河道等的占用,不应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应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

针对居民无障碍出行难题,《技术规范》在安全规范有序加装电梯基础上,倡导结合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场所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和建设,尽可能为无障碍通行提供便利。《技术规范》规定,根据既有住宅现状条件和居民意愿优先选择平层停靠方案。平层停靠是指电梯停靠层与本栋住宅各楼层楼面标高一致,从电梯停靠层无须上下楼梯即可无障碍入户内的加装电梯方式。

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

《技术规范》针对性提升形成具有广州地域特色的临路加装电梯、相邻建筑间距、住宅综合楼加装电梯等标准规范要求,推动构建广州地域特色标准体系。

《技术规范》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应占用规划和现状城市道路,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当规划道路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应结合现状道路使用和规划路实施情况合理确定方案;在街坊、居住区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通行条件,确有困难时占用街坊内道路后所剩余的公共通道宽度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不应小于3米,兼作消防车道时不应小于4米。

对于相邻建筑间距问题,《技术规范》明确,加装电梯井道或连廊与本交通单元内既有住宅建筑或相邻住宅建筑卧室或起居室主朝向窗户的正投影净距不应小于4米。

应委托市场主体管理电梯

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电梯安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梯投入使用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安全管理,但在实际生活中,早期主要是以业主自行管理为主,在时间、精力、专业知识等方面难以长期兼顾加装电梯日常管理。

对此,《技术规范》规定了“委托市场主体管理电梯”这一原则,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投入使用前相关建设单位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由受托方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一系列法定职责。同时,相关单位在广东省范围内还可以享受涉企检验费用免征政策,免除电梯定期检验费用。

此外,针对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困梯等突发情形,《技术规范》设定了一系列技术指引,提升应急救援处置效率、降低安全风险。包括建议加装具有困梯自动报警的AI物联网监控设施及增设外线直拨电话、建议配备停电平层自救装置、每年进行至少1次救援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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