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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关门会费打水漂 预付卡问题多监管亟待加强

摘要: 在上下班路上,你是不是常常被所谓的健身顾问和美容顾问拦下询问是否要办健身卡和美容卡?

在上下班路上,你是不是常常被所谓的健身顾问和美容顾问拦下询问是否要办健身卡和美容卡?“一次充值千元,办张会员卡,以后每次消费都有优惠”,而当你真的办了卡之后,却发现原来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服务缩水、霸王条款,甚至商家卷款“跑路”,转眼间馅饼变陷阱。

商家获得客源,消费者享受优惠,预付卡的消费看似是“双赢”,由于准入门槛低、消费周期长等问题,这一商业模式背后存在着商家失信的隐患,预付卡消费渐成纠纷高发区,而尚不明确的监管和惩处制度,让消费者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小小的一张预付卡反映了当下诚信消费的“老大难”问题,业内人士建议,在完善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预付卡资金,开启预付卡资金安全“双保险”模式,消费者也应提高举证意识,理性对待预付卡消费。

案例

健身房关门会员会费打水漂

家住珠海市的王小姐花了2000多元办了张海之海健身中心的会员卡,然而今年春节过后,海之海健身中心却一直没再开门。据王小姐透露,海之海健身中心曾于2017年1月2日发出通知,称“因会所环境改造,从2017年1月5日至2月3日放假,暂停营业”,而这一停就没再开张。

南方日报记者在“珠海海之海健身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这一则通知,通知上称健身中心在去年亏损的情况下继续投入升级改造,涉及到年底工人不好找等各方面因素,将从1月5日-2月3日放假,所有会员持卡到前台登记,会员卡将全部多续上1个月的健身时间。

让王小姐和其他会员感到气愤的是,海之海健身中心在去年11月开始采取低价促销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会员卡等服务,以所谓的优惠价格大量招收会员,而事实上,那时候海之海健身中心已经没有能力缴纳租金和管理费。“会员卡的套餐不同价格不同,之前最低价格的闲时间卡(只限白天使用)为1098元,之后的优惠活动中卖888元,不少会员就是在这个时候办的卡。”王小姐表示,该健身中心在去年11月大量卖卡却没有缴纳租金,有会员怀疑海之海老板是存心欺诈消费,“卷款跑路”早有预谋。

记者在海之海的公众号看到,其在去年“双11”时推出年卡888元的大回馈活动,活动截止到去年11月15日结束。不过,王小姐指出,海之海健身房推出的888元促销的时间实际从去年9月就开始了,每天都宣传是最后三天,但却一直持续到今年1月。

2月16日,海之海健身中心的会员联合向珠海市工商局递交了《关于珠海市海之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消费者的投诉书》,相关部门表示,最初联系健身房老板的时候电话还能接通,但后来就完全联系不上了。记者尝试拨打海之海健身中心客服热线及其老板电话,电话接通但无人接听。

据了解,海之海的会员有1000多人,所办会员卡的价位在888元到4000多元不等。“即使每人一张卡,金额已达数十万,白天晚上都可使用的卡金额在1700元-1900元左右,私教课一节250元左右,实际情况是,不少会员持有多张卡,我本人就有两张,损失金额巨大。”王小姐说。

暂停会员卡竟要额外收费

预付卡消费还催生了推销热,不少消费者面对各种顾问们的拉客骚扰不胜其烦。

记者近日在下班路上遭遇了3个健身中心的拉客骚扰,推销员要求加微信留电话,而每个健身中心一般会有2-3个推销员在路边派发传单,在不到1公里的路程,记者一共拿到7张传单。当记者询问其中一位推销员如果健身中心营业困难,可否退还会员卡内款项时,该推销员称自己所在的健身中心成立于2009年,珠江新城店整层面积有3500多平方米,单店容易倒闭,来连锁店就不会遇到这种糟心事。

在大型连锁健身中心办理预付卡就不会碰到糟心事了吗?黄小姐近日要从番禺雅居乐小区搬至市桥暂住,但她和丈夫于去年11月份在雅居乐小区会所首层的力美健健身俱乐部广雅会所各办理了一张年卡,价值3200元,当她向俱乐部提出暂停会员卡一年的要求时,却被告知不能免费暂停,200元可暂停3个月,一张卡暂停一年需付800元,而俱乐部的这些附加条款在购卡时却并未告知王小姐。

记者来到位于番禺区的力美健广雅会所实地探访,一名健身顾问热情介绍健身俱乐部的课程,并在进门处以“保护会员权益,提供优惠信息”为由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而当被问到办理预付卡后可否停卡或退卡,该健身教练表示退卡不可能,停卡需询问健身教练,并未给出正面回复。而一位不愿具名的健身人士告诉记者,健身中心靠会员按次数的消费,现金流根本跟不上,一般通过所谓的“优惠”快速回收资金、吸引客源、绑定客户,不退卡已经成了行规,有些能退也要缴纳高额的违约金。

记者查阅力美健健身俱乐部的官方资料后发现,力健美在广州共设有18个健身会所。力美健新大新会所的一位会员告诉记者,购卡时健身会所方面仅告诉她卡可以暂停却没有提到收费,追问健身教练后得知健身俱乐部会为两类会员无偿暂停会员卡,一类是受伤的会员,另一类是处于孕期的会员,但停卡前都要向俱乐部出示医院的相关证明。其余的会员则要按标准收费,新大新会所停卡的收费标准和广雅会所相似,200元停卡3个月,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停半年。

纵深

预付卡为何变成商家的“圈钱卡”?

近年来,便捷消费的观念逐渐流行,预付卡成为服务业的标配,剪发卡、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打开钱包,不少人都会持有几张预付消费卡。由于准入门槛低、市场饱和度高、存续周期短等因素,预付卡消费渐成纠纷高发区,一不留神,预付卡就变成商家的“圈钱卡”、消费者的“糟心卡”。

据全国12315投诉举报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预付卡消费投诉1.48万件,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服务业较为发达的省市成为预付卡消费投诉的重点地区。

大量预付卡销售处于“三无”状态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结果,列举了19类预付卡消费的违法违规案例。调查显示,12%的商家表示预付卡不能退卡、也不能转让,还有近45%商家不允许退卡但可以转让,却需要收取高额手续费。其中,健身行业问题最突出,有近半商家须在收取转让费的情况下转让。广东省消委会近日公布了2016消费市场上8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预付卡消费问题成为去年的“消费八大坑”之一。

预付卡消费纠纷问题在不同城市、不同行业、不同卡型等方面均普遍存在,一些商家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诱导高额存费、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合同约定、变相强制服务等现象。中消协于2016年7-12月采用体验式调查和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北京、上海、广州、长春、南宁、杭州、武汉、成都、西安和济南等10个城市的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洗衣和健身等5个行业(含连锁店和非连锁店两种商家类型,以及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两种预付卡类型),组织开展了“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活动,共完成有效体验样本150个。

调查结果显示,预付式消费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一是四成多商家存在诱导消费情况,通常以超低折扣或免费体验为幌子;二是四成多商家经营主体不合法,美容美发和教育培训超范围经营情况相对较多;三是两成多商家存在“霸王”条款或“任性”规定,自赋最终解释权,擅免自身经营责任,规定办卡后不补、不退、不得转让或收取高额转让费等;四是个别商家承诺的商品和服务办卡前后不一致,个别教育培训机构还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五是美容美发行业变相涨价、擅自中止服务、卷款跑路等问题相对较多。

由于预付卡的消费周期较长,涉及金额较大,预付卡消费等于给商家发了一张大额“信用卡”,但消费者没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罚的能力,在这种不对等的情况下,以互信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其实十分不稳定,存在商家失信带来的隐患。此前,遍布全国20余座城市的“水果营行”连锁店倒闭,一名联合创始人透露,最终涉及的资金可能在3亿元以上;知名餐饮连锁企业“代官山”上演跑路事件、经营者完全失联,据相关部门统计,有151名消费者登记蒙受损失,涉及损失金额12.78万元。今年初,“田鲜蔬菜”数家连锁店年后再没有营业,疑因资金链断裂关张,据官网资料显示,该品牌共有53家门店,分布于广州、佛山、江门、珠海四地,其中仅广州就有44家。

受此影响,消费者对预付消费的热度也有所下降低,有消费者对记者表示曾想过办张健身卡但被家人以担心商家卷款逃走劝阻,但而在商务部去年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消费者购卡行为也比较理性,预付卡发卡规模有所下降。

八成消费者无消费凭证维权困难

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最缺乏的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权益遭受侵害。从安徽省消委会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来看,八成以上的消费者没有相应的消费凭证,更没有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

目前,尚无通用的预付式消费示范合同或协议文本,消费者在办卡时候往往不会与商家签订合同,这对出现纠纷后消费者进行维权造成了困难,在发生预付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只能提供 “会员卡”,但“会员卡”上几乎没有任何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大部分是美容美发机构操作人员填写的消费事项单据,或者消费者刷卡的小票,一旦出现纠纷往往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而消费者在办卡前就必须先明确其权益,出来发票品质外,对商家提供的所有口头承诺保留凭证。

中消协建议,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前,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而在遇到商家倒闭“走佬”,面对“预付卡”变“糟心卡”,真金白银买服务却被商家“套路”的消费者更关心的问题是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维权。首先明确的一点是,美容院、健身房等对会员所说的不能退款、停卡要交额外费用的要求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邹佳旺律师表示,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关闭店面的,无论如何,发卡企业主体都是有义务为会员办理退款的,而且,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没有收据退不了款”一说,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会员身份,无论是凭借会员卡还是收据都能办理退款。此外,商家要关闭门店或中断经营,对于已经办理了会员卡的会员,商家存在通知的义务,商家应当提前通知会员办理会员卡注销手续,并退还卡内的剩余金额。

建议

通过预付卡保证金制度约束商家

据了解,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下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各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值得注意的是,属文化体育产业的健身卡、购书卡、电影卡、教育服务卡等不在备案企业分类项目中。办法还规定,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发卡企业应在银行设立资金存管账户,存管资金按照类型不同,存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该账户由银行和备案机关监管。规定还要求,发卡企业在终止预付卡使用前30日应当公示,并为持卡消费者办理退卡事宜。

虽然目前有相关文件规定预付卡消费须备案登记,并实行资金存管制度,但据央视报道,实际上还有大量的预付卡销售处于“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的“三无”状态。目前发卡企业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屈指可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预付卡销售只有一半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商务部备案,大量发卡行为未纳入监管。上海全市发卡主体近10万家,而在上海市商务委备案的企业只有351家;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企业实行存管制度,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美容美发店、健身房、餐饮店等规模小,还达不到存管资金的标准,《办法》规定,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但预售资金由商家任意使用的情况不在少数。

针对预付卡市场乱象,业内专家建议在完善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预付卡资金,改善预付卡资金安全仅靠商家自身信用的“单保险”模式,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就建议通过预付卡保证金制度来约束商家,由央行指定第三方金融机构负责资金管理,一旦出现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从风险保证金中给予补偿,防止商家携款卷逃,造成群体性事件。

而由于《办法》仅对所列举的4个行业的发卡企业或者规模企业进行监管,其他行业的发卡个体户或者非规模企业都不在其监管范围内,一些小美发店、小健身馆、小超市等随意发放消费卡的情况大量存在,而小店倒闭的风险最大,安徽省政协委员徐业志表示应扩大预付式消费的经营主体的管理范围,全面建立预付式消费卡的登记、申报、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度。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则在2016年10月的例行发布会指出,商务部正在修订《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商务部将进一步完善预付卡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统计发卡规模、预收资金余额等业务数据,对企业合规状况进行测评,针对可能发生的“跑路”事件、非法集资等可能出现的风险,会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和工商总局认真研究,并且共同发布了风险提示。

  记者观察

预付卡市场监管要对症下药

小小的一张预付卡犹如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消费市场的诚信大问题。健身、美容、购物,预付卡似乎已经成为服务行业标配,消费者对看似优惠的预付卡也抱有极大的热情。商家通过预付卡巩固客源,消费者享受优惠,但这看似“双赢”的局面却面临着商家失信带来的隐患,当遭遇“霸王条款”、服务缩水,甚至是商家卷钱跑路,一旦商家的“诚信经营”掺了水分,消费者手上的预付卡就成了“糟心卡”。

从市场反映的情况来看,准入门槛低、使用周期长成为使得预付卡成为商家“变相融资”的工具,知名餐饮连锁企业“代官山”上演跑路事件、经营者完全失联,据相关部门统计,有151名消费者登记蒙受损失,涉及损失金额12.78万元。今年初,“田鲜蔬菜”数家连锁店年后再没有营业,疑因资金链断裂关张,据官网资料显示,该品牌共有53家门店,广州就有44家。据全国12315投诉举报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预付卡消费投诉1.48万件,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结果,列举了19类预付卡消费的违法违规案例。调查显示,12%的商家表示预付卡不能退卡、也不能转让,还有近45%商家不允许退卡但可以转让,但需要收取高额手续费。“不退、不停、不转让”,商家附加的霸王条款让预付卡格外闹心。

“三不”预付卡背后是“三无”管理。商务部2012年下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各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但值得注意的是,属文化体育产业的健身卡、购书卡、电影卡、教育服务卡等不在备案企业分类项目中。实际的情况是,主动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的发卡企业少之又少,办法中只要求“品牌”“规模”“集团”三类发卡企业在备案的同时进行资金存管,据珠海市商务部通报,珠海市完成备案工作的企业只有13家。7年前发布的规范已经跟不上预付卡消费市场的变化,“大店霸道、小店跑路”让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中怨声载道。更为严峻的情况是,部分消费者对于预付消费的信心已经动摇,身边不少朋友因为商家跑路的情况变多而不敢办理预付卡,消费市场互信链条的断裂终将影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预付卡消费市场的乱象也只是诚信消费暴露的问题的冰山一角,“单车锁进小区”“遮掩密码单车变专车”,最近共享单车热暴露的问题反映了在诚信消费中,一旦监管缺位,消费者也有可能成为“施暴者”。在法规还需完善的基础上,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相关备案工作的衔接与配合,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引入第三方支付方式或行业保证金制度等资金监管方式;建议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增大违法失信商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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