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查遮挡号牌违法行为 市民每举报一宗奖励100元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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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停被查实将被罚6000元记12分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 通讯员 张艺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管理秩序,从严查处机动车在全市重点区域、交通繁忙路段以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遮挡号牌,以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于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次“盖停”违法统一行动。截至8日17时30分,全市共查处32宗。
现场:
因车厢盖一直打开遭处罚
8日上午9时许,龙岗交警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龙飞大道大运地铁站路段,有一小车(车号牌:粤BZ50S7)在路边停靠近5分钟,司机开车门坐在驾驶位,而车辆后车厢盖也一直打开状态,其行为涉嫌“盖停”违法行为。随即,龙岗大队安排警力前往,将车主路某传唤至大队进一步调查。路某称自己在等朋友搬货物到车上,害怕路口监控拍到,于是打开后尾箱逃避电子眼。最后交警对其首次违法予以警告的处罚。
8日上午9时50分许,宝安交警大队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两台小车(车号牌为:粤D53N03、粤B589EF)在宝石西路汽车站门口违法停车,并打开后尾箱盖躲避视频监控抓拍,涉嫌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宝安交警大队随即安排民警到达现场对两辆违法车辆进行查处,执勤民警现场依法开具了违停处罚单,并已告知违法车辆驾驶员如再犯,将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6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措施:
对“盖停”举报纳入有奖范围
深圳交警采用“视屏抓拍+铁骑巡查”、“无人机+隐形战车”等方式,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被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交警介绍,11月6日起,深圳交警向全社会发布了严查“盖停”交通违法措施,并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对在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公共交通区域,对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箱、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下一步,交警也将对“盖停”举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每宗经查实拟奖励100元。截至11月8日16时,深圳交警通过官方微博等渠道共收到市民举报违法较多区域信息近30条、评论信息近120条,市民大多反映在龙华深圳北站、龙岗大道的公交和原关外区域部分地铁站周边道路,此类逃避交通监管的“盖停”违法行为较多。深圳交警将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较多的区域、路段加强巡查管控,并通过电子警察、路面警力对相关交通违法进行严查。



